文章播报
绍县档〔2013〕28号
关于印发《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机关部门,各档案团体会员单位:
《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自2005年颁布以来,对推动全县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档案事业发展和档案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档案内容、形式及其管理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标准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此,根据《绍兴县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最新档案业务标准规范,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自即日起废止。
附件1: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修订)
附件2: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修订)
附件3: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申报表
绍兴县档案局
2013年8月8日
抄送:市档案局、县委办、县府办,马芳妹副书记、高秉学副县长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印发
附件1
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修订)
为适应新时期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需要,根据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最新业务规范,制定本办法(修订)。
一、适用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进行档案目标管理县级认定时适用。
二、认定标准
详见《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修订)》。(附件2)
三、等级划分
认定等级分为“县二级”、“县一级”两个等级。根据认定标准采用百分制,等级积分达到80-89分为县二级,90分以上为县一级。其中一级必备条件为:1、档案人员经业务培训并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2、有独立的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的库房;3、使用合适的档案管理软件,完成了文书档案和主要业务档案(永久、30年)数据的计算机录入工作,并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化,实现档案原文挂接利用;4、档案编研材料质量较高。
四、认定程序
1、申报。认定单位按照认定标准,逐条对照,认真自查后,形成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汇报、自查评分表各一份,并填写《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向县档案局申报(县级各部门下属单位申报时应抄报其主管部门)。
2、认定。认定工作一般由县档案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进行。认定采取听取档案工作情况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综合评议打分确定等级。
3、公布。认定后,由县档案局发文公布。
五、认定效用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是评选档案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和档案人员评审职称的重要依据。
六、认定时效
凡2012年底前通过档案目标管理县级认定的单位,应在三年后严格对照《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修订)》(附件2),进行申报、复评,重新认定。
七、复查
为确保质量,在目标管理认定后实行动态管理,县档案局将随时进行复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作降级或摘牌处理:(1)档案工作水平明显下降或提出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2)连续两年不能按时完成文件归档任务的;(3)不能按规定完成档案移交任务的;(4)因档案工作存在问题被各级档案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附件2
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修订)
|
项目 |
认定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细则 |
|
一、组织管理(20分) |
(一)组织领导 |
7 |
|
|
1.档案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其岗位职责,并能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实际问题。 |
3 |
(1)有分管领导并纳入其岗位职责,2分; (2)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典型事例,1分。 | |
|
2.档案工作纳入机关年度计划并切实组织实施。 |
2 |
(1)纳入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1分; (2)能按计划实施并完成,1分。 | |
|
3.建立了本机关、本系统档案工作网络,并能按时开展交流学习活动。 |
1 |
(1)能提供专、兼职档案人员名册,并已纳入其岗位职责,0.5分; (2)每年组织开展业务活动不少于2次,0.5分。 | |
|
4.利用各种形式学习、宣传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1 |
查有关文件或记录。 | |
|
(二)机构人员 |
9 |
| |
|
1.成立了机关综合档案室,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 |
2 |
(1)有成立综合档案室的文件,0.5分; (2)实行了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集中统一管理,1.5分。 | |
|
2.配备了能够适应机关档案工作需要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兼职的应以档案工作为主,且相对稳定。 |
2 |
(1)配备的档案人员数量适合实际工作需要,1分; (2)近三年档案人员相对稳定,1分。 | |
|
3.档案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能胜任本职工作。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程度,积极参加档案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及计算机基本技能培训等。 |
3 |
(1)档案人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1分;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程度的,0.5分; (3)参加档案专业岗位培训的、继续教育培训,1分; (4)经过计算机基本技能培训的,0.5分。 | |
|
4.近三年来,因档案工作成绩突出,档案部门、档案人员受到党委、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本系统、本机关表彰或奖励。 |
2 |
查有关材料。 | |
|
(三)管理制度 |
4 |
| |
|
制定了本机关档案管理办法及立卷归档、库房管理、借阅、档案检查等各类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4 |
(1)制度全面、可操作性强,2分; (2)执行有力,2分。 | |
|
二、设施设备(13分) |
(一)用房 |
2 |
|
|
有适应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需要的用房,库房内无杂物,做到了档案库房、阅档室、办公室“三分开”。 |
2 |
(1)无专用库房不得分; (2)库房面积满足存放10年以上,0.5分; (3)库房内整洁无杂物,0.5分; (4)做到“三分开”,1分。 | |
|
(二)装具 |
2 |
| |
|
1.有数量充足的金属档案箱柜。 |
1 |
数量充足、质量可靠,1分。 | |
|
2.档案装具规范,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
1 |
装具规范,1分。 | |
|
(三)设备 |
9 |
| |
|
1.档案库房配备或采取了符合档案“八防”(即防潮、防高温、防虫、防鼠、防尘、防火、防盗、防光)要求的设施设备或措施。 |
4 |
每符合一项,0.5分。 | |
|
2.配备了档案信息化管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照相机、录音机、防磁柜等。 |
3 |
现场查看,酌情得分。 | |
|
3.配备了适合归档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的存储、检测、迁移、备份等设施。 |
2 |
现场查看,酌情得分。 | |
|
三、业务建设(40分)
|
(一)收集工作 |
12 |
|
|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并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
1 |
(1)有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0.5分; (2)经过审批,0.5分。 | |
|
2.推行了本机关文书和业务部门归档(立卷)整理制度,且归档及时。 |
1 |
(1)推行部门归档(立卷)制度,0.5分; (2)归档及时,0.5分。 | |
|
3.根据归档范围,档案部门做好各种门类、载体档案(包括文书、业务、科技、会计、特种载体)的接收工作,归档材料齐全完整。 |
5 |
(1)归档门类齐全,2.5分; (2)归档材料完整,2.5分。 | |
|
4.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归档电子文件和相关元数据、背景信息等的收集工作。 |
2 |
(1)归档齐全完整,1分; (2)归档及时,1分。 | |
|
5.贯彻《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做好重大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
2 |
(1)建立制度,收集完整,整理规范,1分; (2)按规定向同级国家档案馆及时移交,1分。 | |
|
6.档案字迹材料符合耐久性要求。 |
1 |
抽查一定数量档案。 | |
|
(二)整理工作 |
7 |
| |
|
1.制定了符合档案分类规则及本单位实际的档案分类方案,案卷排列编号与分类方案一致。 |
2 |
(1)有科学的分类方案,1分; (2)排列有序、一致,1分。 | |
|
2.各类档案整理规范,归档文件或案卷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文件排列系统、合理;归档文件目录、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等填写完整、准确。 |
4 |
抽查10盒(卷),按比例计分。 | |
|
3.各类档案均整理上架,无积存零散工作。 |
1 |
有零散文件未整理的不得分。 | |
|
(三)安全保管工作 |
12 |
| |
|
1.坚持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且库内温湿度能达到国家标准。(温度:14-24℃±2℃、湿度45-60%±5%) |
2 |
(1)有近一年的记录,1分; (2)能达到国家标准,1分。 | |
|
2.定期检查库存档案,档案无霉变、褪色、破损、尘污、虫蛀、鼠咬、被盗等现象。 |
1 |
(1)有近一年检查记录,0.5分; (2)无损害、丢失现象,0.5分(现场抽查)。 | |
|
3.建立符合《全宗卷规范》(DA/T12-2012)的本单位全宗卷,积累存贮全宗介绍、交接凭证、分类方案、整理小结、鉴定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 |
2 |
(1)全宗卷整理规范,1分; (2)材料齐全完整,1分。 | |
|
4.定期检查电子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数据的安全、可用。 |
2 |
(1)定期检查,1分; (2)确保可用,1分。 | |
|
5.建立电子档案安全保管和备份制度。电子档案应一式3套保存,1套封存保管,1套提供利用,1套异地保管;按照档案登记备份的相关规定,将本单位各类重要电子业务数据、电子公文和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备份到县综合档案馆。 |
5 |
(1)建立电子档案安全保管和备份制度,1分; (2)按要求开展安全保管、登记备份工作,4分。 | |
|
(四)统计工作 |
3 |
| |
|
1.对各类档案、设备等建立了台帐;档案收进、移出有严格登记、审批手续。 |
1.5 |
(1)各类台帐齐全,1分; (2)有收进、移出登记记录,0.5分。 | |
|
2.能及时、准确地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机关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
1.5 |
(1)能及时报送,0.5分; (2)统计数据准确,符合要求,1分。 | |
|
(五)鉴定工作 |
4 |
| |
|
1.成立了本机关档案鉴定领导小组。 |
0.5 |
查看文件。 | |
|
2.对本机关各类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 |
2 |
抽查10卷,按比例得分。 | |
|
3.对到期档案及时进行鉴定;对应销毁的档案登记造册,手续齐备。 |
1.5 |
(1)能完成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1分; (2)应销毁的档案手续完备,0.5分。 | |
|
(六)档案的移交 |
2 |
| |
|
根据国家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按时向县档案馆移交质量符合进馆要求的档案及检索工具。 |
2 |
(1)移交及时,手续完备,1分; (2)案卷质量符合要求,1分。 | |
|
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27分) |
(一)档案信息资源建设 |
12 |
|
|
1.各类档案录入目录数据库,并实现计算机检索。 |
5 |
(1)编有各类档案的归档文件目录或案卷目录、卷内目录,2分; (2)录入各类档案的文件级或案卷级目录,3分。 | |
|
2.有计划开展传统档案数字化工作。 |
3 |
(1)完成室藏30%纸质档案数字化,1分; (2)完成室藏60%纸质档案数字化,2分; (3)全部纸质档案数字化,3分。 | |
|
3.电子档案数据应与其目录数据有效挂接。 |
2 |
查电脑,原文调阅。 | |
|
4.本单位电子文件在办公自动化平台上流转完毕经过归档直接进入档案管理系统,做到各类电子文件完整归档。 |
2 |
(1)电子文件及时归档,1分; (2)归档的电子文件收集齐全,整理规范,1分。 | |
|
(二)利用工作 |
5 |
| |
|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能及时、准确地调出案卷,提供利用。 |
2 |
现场调出案卷,视熟悉程度得分。 | |
|
2.建立了《档案借阅登记》、《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
2 |
(1)有齐全的档案借阅登记,1分; (2)有详细的档案利用效果登记,1分。 | |
|
3.编辑了档案利用典型实例汇编。 |
1 |
(1)编辑规范,0.5分; (2)内容详细,0.5分。 | |
|
(三)编研工作 |
10 |
| |
|
1.编有本机关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 |
6 |
每1项编写完整规范,2分。 | |
|
2.根据本机关工作需要,编有两种以上综合性(如年鉴等)或专题性(如专题概要、研究分析报告等)编研材料。 |
4 |
每编1种编研材料,2分。 |
附件3
绍兴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申报表
|
申报单位 |
|
电话 |
| ||||
|
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姓名及职务 |
| ||||||
|
主管档案工作领导姓名及职务 |
| ||||||
|
档案员姓名 |
|
室藏档案数量 |
| ||||
|
档案库房 |
平方米 |
阅档室 |
平方米 | ||||
|
单 位 自 查 意 见 |
现经自查得 分,并申请认定县 级 得分情况: 组织管理20分,自查 分 设施设备13分,自查 分 业务建设40分,自查 分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27分,自查 分 | ||||||
|
认 定 意 见 |
认定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
审 批 意 见 |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