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工委[2013]67号
关于街道机关部分中层职位选拔任用的
实 施 方 案
各办(中心、所):
为充分调动广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人尽其才、各尽所能,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就街道机关部分中层职位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街道干部大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提三力、促发展”工作要求,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提拔到中层岗位上来。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构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和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转协调、精干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
二、工作内容
1.中层职位设置:根据绍县编[2012]21号街道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的批复,街道内设机构空缺中层副职2名,事业单位空缺副职4名,空缺享受中层副职待遇1名。本次选拔任用拟提任中层副职4名、享受中层副职待遇1名。
2.任职资格条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绍兴县镇(街道、开发区)、县级机关部门(单位)中层干部培养、管理和任用办法》要求,拟提任的中层干部须政治素质过硬,业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备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年龄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8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任副职的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事业单位中层允许公务员兼任。
3.选拔方式程序:竞争上岗。根据设置的中层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在街道机关内公布方案,召开动员会,列出符合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员,组织公开报名;街道党工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经综合考虑确定竞争人选;召开竞争上岗演讲会,由竞选人上台进行演讲,组织评委量化评分,并由全体机关干部,部分村(居)、企业、基层站所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街道党工委根据演讲、民主测评的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征询街道纪工委意见)。最后提交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讨论决定后进行任前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任命。
三、时间安排
9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目的是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提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上来,推进街道各项工作更加有序开展。因此,每位机关干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决策上来。
2.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受县委组织部、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监督。为确保选拔工作正常开展,要做到组织到位、部署到位,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绍兴县镇(街道、开发区)、县级机关部门(单位)中层干部培养、管理和任用办法》要求,依纪依规实施选拔,杜绝以权谋私、任人唯亲等现象。
中共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3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