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办〔2013〕77号
关于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攻坚”
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街道调解工作实际,现就全街道组织开展“矛盾排查调处百日攻坚”专项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为契机,围绕深化“平安柯桥”、“和谐柯桥”建设,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排查调处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切实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
二、实施步骤和计划措施
专项活动从9月上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统筹推进:
第一阶段,排查调处阶段(9月上旬)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要认真组织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按照边准备、边发动、边排查、边调处的要求,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排查和调处活动。
要组织调解员深入居民家中,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摸清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底数。重点排查“三改一拆”、征地拆迁、重大工程建设、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金融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在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物业管理、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保护、校园等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行业和领域,整合力量,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动行业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第二阶段,调处攻坚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在第一阶段面上排查和调处的基础上,对尚未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街道大调解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分类梳理情况要及时建档备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下旬)
对照活动目标任务,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查漏补缺,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同时,总结好、提炼好、固化好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矛盾排查调处百日攻坚”专项活动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确保“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大会顺利圆满召开而部署的一项重大活动。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活动的意义,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精心组织。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进行周密计划、科学部署、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于该排查出的社会矛盾纠纷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台账制度和基本数据信息报送制度,按专项活动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向街道社管办报送“矛盾排查调处百日攻坚”工作情况以及典型案例。
附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攻坚”专项活动月报表
柯桥街道办事处
201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