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府[2013]66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绍县政办发[2013]98号)和9月5日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全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养殖规模化、管理规范化、排放生态化、巡查常态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我镇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场的清养关停和非重点区域严控严管的力度。力争到今年底,全镇10头以上的经营性养猪场和重点区域家禽养殖场得到全面清养关停,使我镇的畜禽养殖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养殖进一步提升,实现全镇畜禽养殖的生态循环发展。
二、实施范围
根据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镇实际,此次畜禽养殖场清养关停的实施范围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重点区域内的所有经营性生猪养殖场和西小江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家禽养殖场(重点区域指城镇建成区及外围500米范围内);第二层次为非重点区内存栏500头以下的所有经营性养猪场;第三层次为非重点区域存栏500头以上,因无条件或难以治理,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大的养猪场。全镇涉及蒲荡夏、杨江、联社、和门程、麒麟、仁里王、江桃、芝塘湖等八个村畜禽养殖场(户)。
三、具体方案
第一步:9月10日—9月25日,摸清清养关停的基础,制订相关政策。
1、确定存栏量和棚舍面积:生猪存栏量已于9月12日全镇抽调27 名机关干部和相关村干部组成五个清点小组进行实地清点确定,棚舍在清点存栏量时已对养殖场四周进行拍照存档,再确定中介机构进行实地丈量评估。丈量评估拟从动员会议后开始,到10月15日前结束。
2、制订相关政策:到9月25日前,制订出台全镇畜禽养殖场清养关停具体政策意见。
第二步:9月28日—10月30日,宣传动员,签订清养关停和棚舍清迁协议。
1、国庆节后,召开全镇畜禽养殖场清养关停动员会,布置清养关停的具体工作要求。
2、10月16日到10月30日各养殖场签订相关清养关停协议。
第三步:11月1日—12月20日,督查清养腾空,验收兑现政策。
1、11月上旬到12月中旬,全面督查各养殖场清养腾空和棚舍清迁情况。
2、对养殖场生猪腾空和棚舍清迁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并进行政策兑现。
第四步:对在非重点区域存栏500头以上的养猪场和家禽养殖场,按照生态化养殖要求,立即开展治理,在限期内达不到治理要求的,也要实行清养关停。
四、补偿政策
养殖棚舍清理补偿以中介事务所实际丈量为准,按不同建筑类型补偿,畜禽清理补偿以9月12日实地清点存栏数量为准。
(一)生产性建设及设施补偿
1、养殖棚舍(含管理用户、仓库):简易结构(稻草、油毛毡/竹、木)120元/㎡,砖木结构(油毛毡/砖)150元/㎡,砖混结构(瓦/砖)320元/㎡。对建有污染治理的沼气池,按场主投资部分的净值补偿50%,最高限补4万元。
2、附属设施:养殖规模存栏在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按存栏总量每头75元进行补偿,存栏500头以下养殖场按存栏总量每头65元进行补偿;野鸭训养场附属设施按每羽5元补偿。
(二)存栏畜禽补偿
1、生猪:能繁母猪3000元/头,后备母猪2000元/头,公猪5000元/头,肉猪300元/头,猪仔200元/头。
2、家禽:蛋鸭(鸡、鸽)5元/只,肉鸭(鸡、鸽)3元/只,雏鸭(鸡)1元/只,种野鸭16元/只,肉野鸭12元/只。
(三)按时清迁奖励。在2013年11月30日前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清除搭建棚舍(棚舍清除标准由镇城管办提供)的,按实际丈量棚舍占地面积每平方奖励30元;在2013年12月20日前腾空并签订补偿协议,清除搭建棚舍(棚舍清除标准由镇城建办提供)的,按实际丈量棚舍占地面积每平方奖励15元;对清养任务特别重(生猪存栏在500头以上)的养殖场可顺延二个月。
(四)一次性关停转业补偿。考虑到养殖场(户)因行业转移失去了整套技术与经验,给予一次性关停转业补偿。按总评估资产(含丈量棚舍和存栏畜禽补偿)的10%计算,最低不少于1万元(含1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同时关停转业补偿与按时清迁相结合,未按时清迁的,不安排关停转业补偿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全镇畜禽养殖场专项清养关停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城建等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镇农口线作为本次畜禽养殖场清养关停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全面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工作,镇城管办专项负责养殖场腾空后的清迁工作。同时相关村是这次畜禽养殖场清养关停的责任主体,应建立相应的组织,由村主职干部和相关村的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驻村助理组成实施小组,全面负责所在村养殖场清养关停的组织实施,确保养殖场清养关停任务按时完成。
2、强化责任。清养关停畜禽养殖场事关农村环境整治。镇、村两级必须强化责任,按照清养关停的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在清迁过程中,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过细工作,对任务完成早、质量好的村,给予岗位责任制分加3—5分。
3、标本兼治。镇村两级要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要求出发,加大对生态畜牧业发展的监管力度。本次养殖场清养关停后,各村必须加快对土地的回收利用工作,并杜绝新建、扩建、转移、接纳新的养殖场,否则将作为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附:杨汛桥镇畜禽养殖场清养关停名单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畜禽养殖污染 专项治理 实施意见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 2013年9月25日印发
附件
杨汛桥镇畜禽养殖场清养关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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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别 |
养 殖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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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荡夏 |
牛头湖区域周继方、周马军、黄华仕、刘 刚、周曙光、周序乾、周慎军、黄亮仕、何进寿等9家生猪养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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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江 |
金荣根生猪养殖户 吴关定生猪养殖户 陈沛源野鸭训养场 吕国建野鸭训养场 曾水中野鸭训养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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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社 |
王官夫生猪养殖场 王志龙生猪养殖场 夏叶均老生猪养殖场 冯阿四生猪养殖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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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门程 |
金关根生猪养殖户 金梅根生猪养殖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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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里王 |
王建明生猪养殖场 朱其祥生猪养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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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 |
李迷芳生猪养殖场 吕成焕野鸭训养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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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桃 |
张先东生猪养殖户 李月明生猪养殖户 洪永根生猪养殖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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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塘湖 |
陈国江生猪养殖场 陈文龙生猪养殖场 陈水兴生猪养殖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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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0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