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3〕1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省安委会要求,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积极创建畅通、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区公安局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超时疲劳驾驶、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客运车、校车、运渣车、危险品运输车、CNG汽车、摩托车、老年骑游车等重点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深入开展酒后驾车、“三超”治理以及对运渣车(水泥罐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专项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要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立运输企业,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班组建设,加强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
区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力度,加强校车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集约化,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争取到2014年底,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区农业局要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装备、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保障,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规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教育引导驾驶人增强做好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0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3〕15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