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柯司〔2013〕39号
关于二○一三年度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
考 核 的 通 知
各镇(街道)、柯桥开发区:
根据区委〔2013〕31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寻找亮点,挖掘经验,发现问题,推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二○一三年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核方法
采取听、看、查相结合的方法,“听”主要是听取司法所的当年工作汇报,重点是亮点工作及问题、建议;“看”主要是看软硬件建设情况,重点是各种制度的健全及设施配备情况;“查”主要是查阅有关的资料、档案,重点是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普法工作建档情况。
三、考核要求
1、要充分重视这次考核工作,整理好相关的档案资料。
2、要抓紧做好总结工作,特别要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对明年的工作提出新思路。
3、要对照〔2013〕31号文件要求,检查有否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或重新犯罪情况,如有,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附:1、考核日程安排
2、2013年度各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表
2013年12月20日
抄送:市司法局
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印发
考 核 日 程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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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组 别 |
考 核 乡 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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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至12月31日 |
第一组 |
柯 桥、钱 清、柯开委、平 水、柯 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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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杨汛桥、夏 履、福 全、漓 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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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齐 贤、安 昌、马 鞍、兰 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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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湖 塘、华 舍、王 坛、稽 东 |
第一组:组 长:高洪水
成 员:吕五洲(联系电话:84126371 13002631016)
濮一鸣
第二组:组 长:金建明
成 员:许永兴(联系电话:84126820 13157555066)
吴 燕
第三组:组 长: 杨仲辉
成 员:朱国林(联系电话:84126373 13095695350)
李兴牛
第四组:组 长: 王建云
成 员:董 平(联系电话:84135987 13065765328)
王国红
2013年度各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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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基本分 |
考 核 标 准 |
自 评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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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时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及时规范宣告和建立帮教小组,档案规范齐全。 |
8 |
不按规定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和未建立帮教小组,每出现一起扣2分,档案每缺少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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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教育管理,全面落实帮教措施,月考核、季调级和奖惩及时规范,日常教育、劳动、外出请假等制度全面落实。 |
10 |
月考核、季调级和奖惩不及时规范,每出现一起扣2分,日常教育、劳动、外出请假等制度不规范,每出现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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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积极开展“三防”活动,建立相应组织与制度,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
15 |
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每发生一起扣5分,发生严重再犯罪的整体工作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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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班子重要议程,建立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汇报并部署工作;有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
5 |
每缺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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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结合“六五”普法新要求,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典型。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
10 |
不开展活动不得分,没有典型扣5分,资料不齐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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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区级“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达标率为85%。积极参加“诚信守法示范企业”评选,推荐市、区级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
10 |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达不到标准的,扣4分,资料不齐全的,扣4分。未参加“诚信守法示范企业”评选、未推荐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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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积极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司法所业务用房符合“四房一库”要求,标志标识规范,台帐资料齐全。 |
10 |
业务用房标志标识、台帐资料不符合要求,每一项扣3分,获得省五星、四星、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和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分别加5、4、3和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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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按月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并有分析材料;及时上报月报表;对村级调解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各类纠纷调处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5%以上,两转案控制在4%以内。 |
10 |
未按规定上报每起扣1分;达不到标准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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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归正人员帮教率95%以上,安置率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
4 |
达不到百分比标准的,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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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受理区援助中心指派的调解案件,调解率达100%。 |
3 |
没有按要求调解的每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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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配合区援助中心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调处和调查取证工作。做好援助案件和典型案件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
3 |
不配合的,不得分;未按时统计上报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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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及时总结上报人民调解经验材料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上报司法行政工作好的做法和先进事迹、先进典型。 |
5 |
无上报不得分,上报不及时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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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扎实推进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及时上报农村(社区)法律顾问情况统计表、法律顾问合同;认真记载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
5 |
农村法顾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扣4分(其中有偿法律顾问达到50%或政府补贴的,加 2分);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低于50%的,扣2分(其中有偿法律顾问达到50%或政府补贴的,加1分);未建立法律顾问台帐(顾问合同、案卷等)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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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及时反馈每月15号律师随访情况 |
2 |
做到每月上报,每少2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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