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司〔2013〕32号
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各所要认真学习《意见》,把学习《意见》作为今年学习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集中组织学习、专题讲座学习等多种形式,尽快将《意见》的主要精神传达到每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理解县委、县政府对律师行业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意见》的学习要与当前正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律师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二、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一是根据县局将下发的《绍兴县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精神,落实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行政村(社区)常年法律顾问,并严格按考核办法的服务内容、实施要求做好村级法律顾问工作。
二是强化各镇(街道)每月15日领导接访随访律师考核力度,完善律师随访AB岗、签到、重大事项跟踪报告制度。
三是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在年度考核基础上开展考评优胜单位评比,对优胜单位进行精神和适当物质奖励。
四是统一律师公函格式。自
三、认真总结,及时推广
各所要把贯彻落实县委办99号文件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及时上报县局行政服务科,以便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经验做法。
附件: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O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