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府[2013]84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
各村(居)、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省安委办《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互融合推进的工作意见》(浙安委办〔2013〕3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152号)、《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绍柯政办发[2013]130号)精神,经镇政府研究,现就加快推进我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促使各个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三级)和规范化评审,认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推动企业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通过创建,使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明显规范,企业的工伤事故明显减少,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公示承诺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制订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标准,确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A、B、C、D级),并实施分类管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促使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一)2014年底前,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相关制度,完成全镇高危行业和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诚信等级分类评估,完成已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企业的诚信等级分类评估。
(二)2015年底前,完成全镇规模以下企业(年产值50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员15人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诚信等级分类评估。
(三)2016年底前,争取完成年产值5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15人以下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和诚信等级分类评估。
三、工作职责
(一)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以上明确的工作目标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和诚信机制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工作,服从评审结果,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诚信机制建设作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根本举措。要求及早安排,落实人员和所需经费。
(二)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领导并组织、协调配合镇级做好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工作;负责整体推进、综合协调和上报工作,及时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
四、工作激励
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提供给金融办、人力社保、财政、发改、经信、国土、工商、质监、电力、建设、公安和消防等部门,依法对企业采取相应的激励和制约措施,在贷款审核、参保征收费率及赔偿支付比例、竞标资格、用地、采矿权招拍挂、政府采购资格、电力增容扩容、项目核准、技改贴息、证照年检、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支持或限制,促使企业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村(居)、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镇专门成立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经济工作的副镇长担任,成员为镇经发办及各驻村(居)指导员。各企业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落实专门人员,要把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环境的有效载体。以扎实有效的推进措施,确保推进快速、评审规范、成效明显。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镇政府将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对各村(居)、企业单位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各村(居)、企业单位要切实加强上述两项工作的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责职。对创建工作消极、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不开展标准化创建而发生事故的,将严厉惩处。
(三)注重融合,加快进度。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相互融合,减少推进过程中的交叉和重复,采取“一次考评、两个结果”的办法,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结果作为企业诚信等级评估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企业诚信等级进行评估分类。注重实际效果和质量,确保标准化创建顺利展开和圆满完成。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推进 机制建设 通知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徐来甫 2013年12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