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府[2013]80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业单位和镇级有关部门:
为积极推进“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双爱”活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1月25日起至2014年1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的范围和内容
1、范围:全镇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交通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当前已处停产、半停产以及村(居)和有关企业的出租厂房,存在经营困难等隐患的用人单位。
2、内容: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工资(含最低工资)、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各村(居)、驻村(居)指导员、联厂干部、镇城建办及有出租厂房的业主有否掌握本辖区内(联系单位或本行业)存在可能引起欠薪逃匿重点对象的企业和欠薪三个月以上的恶意欠薪情况。
二、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的方法和步骤
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从2013年11月下旬开始,至2014年春节前结束,分为宣传、自查、检查、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部署阶段(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在层层贯彻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的基础上,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广大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良好氛围。
2、检查整改阶段(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镇驻村(居)指导员和联厂干部要指导和参与村(居)、企业组织辖区内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措施(见附件2)按规定的时间报送镇劳保所(324室)。特别是有明显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问题单位,要在检查表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时间长度、人员数量、金额大小、产生拖欠原因及如何整改等,以便镇汇总分析,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3、跟踪落实阶段(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21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镇有关职能部门对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进行核实,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并及时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等行为,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恶意拖欠职工工资或存在重点欠薪企业对象,各驻村(居)指导员、联厂干部应重点关注,并如实及时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1)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累计超过三个月或拖欠职工工资额大于本企业自有资产30%以上的;
(2)企业停产歇业或由于经营者失踪、企业突然关停导致职工工资未付的。
4、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月22日至1月30日):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镇里按要求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县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心聚力共筑“中国梦”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我镇“接轨杭州经济圈,建设杨汛小城市”工作主题的根本要求,更是营造我镇良好就业工作环境的具体行动。要针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方面存在的新情况,特别是个别企业主“欠薪跑路”现象,性质非常恶劣,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元旦春节将至,各村(居)、企业和镇工会、经发、城建、社事等有关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重维稳、促和谐、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和“全面摸排、集中清理、限期支付”工作要求,对照检查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见附件1)。
2、突出重点,严肃查处拖欠克扣职工工资案件。镇城建办要加强对建筑行业,各村(居)、驻村(居)指导员、联厂干部要加强对服装、电脑绣花、纺织、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当前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企业的跟踪督查,严防企业经营者突然失踪隐匿。
3、标本兼治,不断完善清欠维稳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居)、企业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及严格执行按月、足额、货币化支付工资规定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欠薪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工资拖欠现象发生。要建立完善向租赁厂房或承包经营企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收取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关于完善企业欠薪处置应急专项资金制度的意见》(绍县政办发[2009]36号)精神,对拖欠职工工资并逃匿,一时追讨有困难的,镇里将酌情安排应急专项资金予以先行垫付。
附件1:杨汛桥镇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杨汛桥镇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开展 清欠维权 “双爱”活动 通知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徐来甫 2013年12月9日印发
附件1
杨汛桥镇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汪建中
副组长:陶云淼、王新华、张海英
成 员:娄金土、王潮芬、陈 锋、孙 莹、董乐赢
金海军、陈建刚、徐兴华、谭冬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陈锋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杨汛桥镇百日清欠维稳暨推进“双爱”活动大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村(居)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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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名称 |
单位基本情况 |
拖欠工资情况及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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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所涉行业 |
签订劳动 合同人数 |
拖欠工资人数 |
拖欠工资月份段 |
拖欠工资金额(万元) |
拖欠原因 |
支付时间及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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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由驻村(居)指导员、联厂干部于12月25日前上报。
填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