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党委[2014]11号
中共柯桥区安昌镇委员会
关于制订2014年度发展党员规划的意见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做好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严把进口关,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级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对制订2014年度发展党员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围绕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大局和加强党的建设要求去谋划、去推动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着眼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岗位和服务社会中成绩突出。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质量。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推进发展党员工作,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
3、发扬民主、公开透明。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拓宽群众参与发展党员工作途径,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三、规划目标
1、严格控制总量。2014年全镇计划发展党员37名。各党组织2014年度党员发展对象规划数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5%,入党积极分子规划数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2.5%。
2、结构不断优化。注重年龄、文化、行业、能力、性别等方面的结构和分布,要求新发展的党员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发展35 岁以下新党员的数量要占发展党员总数的75%以上;发展妇女党员比例保持在45%左右;发展大专以上学历党员比例保持在35%以上;注重在生产、工作一线中发展党员,发展数量占发展总数的85%以上。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党支部收到申请书后,要及时派人谈话,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鼓励和引导优秀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特别是要积极引导经济管理人才、致富能手、生产经营骨干、非党村干部等人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坚持培养联系制度,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政治理论、业务文化知识、生产实用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管理,做好经常性考察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重点做好在生产一线和各类人才、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企业要注意发展生产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优秀青年职工入党,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重要岗位是党员;农村要注重把致富能手、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非党村干部和村后备干部发展成党员,做到带头致富有党员、带领致富是党员;其他各行各业要积极培养先进模范、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入党,做到基层一线有党员,重要职位是党员。
3、切实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重视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后继乏人问题,防止出现连续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党组织,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正常化。“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要从严把关,需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正式职工,有劳动合同及由企业交纳养老保险等相关用工证明,要坚持双重培养、双重考察、双重公示、双重审查,在列为发展对象前要充分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4、不断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各项规范和程序。一是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制”。要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对培养教育1年以上的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增强新发展党员的群众公认度。二是发展党员“联审联查制”。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党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征求纪检、政法、国土、城建、计生等部门意见,对五年内有违反计划生育、国土城建、治安管理等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填写相应的联审表。曾被开除党籍、自动脱党、退党、劝退除名等人员,五年内不得入党;对发展外出或外地务工经商人员入党,实行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联审。对工作地、户籍地、常住地不一致的须进行三地联审。三是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对将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列为发展对象、将被接收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即将转正的人员,均应作为公示对象,公布其有关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情况和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作为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之一。对发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入党,实行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公示。对工作地、户籍地、常住地不一致的须进行三地公示。四是发展党员“票决制”。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五是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其它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党内相关条例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违规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
请各党组织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制订发展党员规划,填写《2014年度发展党员规划表》、《2014年度发展对象规划名单表》、《2014年度入党积极分子规划名单表》和《2014年度入党申请人名单》,于3月10日前报镇党委504室组织办,联系电话:85654132。
附件:1、2014年度发展党员规划表
2、2014年度发展对象规划名单表
3、2014年度入党积极分子规划名单表
4、2014年度入党申请人名单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7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