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4〕18号
柯桥区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了持续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内的非法违章行为,消除潜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环节,从而有效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2014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办中心分块负责、企业自主整治隐患、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化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印染行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抓防范、控事故、保稳定”为目标,坚决消除潜在的、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加快构建符合我镇实际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进一步改善安全环境,为促进全镇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影响和制约当前安全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大隐患基本得到整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行业和企业自主排查治理隐患、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各办中心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各类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
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印染行业、特种设备、以及十小行业等领域;安全生产涉及主体多、监管职能交叉、工作不落实的其他行业领域。
四、整治内容
(一)共性内容
1.依法取得工商、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3.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依法依规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列支制度的情况;
7.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10.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1.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2.高危行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和定时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13.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十小行业、工业园区领域。深入开展“小皮革、小电镀、小熔炼、小化工、小废塑料造粒、小再加工纤维、小食品加工作坊、小涂层(烫金、滴塑、印纸印花)、小复合(植绒)、小粘土砖瓦窑”等“十小”行业专项整治。对于镇属区域内的工业园区里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和取缔。
2. 印染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印染企业技改升级项目、预防中毒窒息事故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定型机等重点环节是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是否落实专人管理、是否建立专门台帐、是否有交接班记录等;污水处理池工程已建、在建、拟建安全管理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等。
3.道路交通领域。深入开展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学生公交车、大型运输车(工程车)、农机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以及农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学生公交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以及农机的安全性能、驾驶员资格以及行驶路线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
4.消防领域。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文化娱乐场所、出租房屋、高层和地下建筑、城市老街区、“城中村”、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5. 水上交通领域。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客运和滚装码头等重点区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无”渡船、渡船超员和混载、非客船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四客一危”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有效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受处置情况。
6. 建筑施工领域。深入开展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重点检查在建桥梁隧道、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7.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以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及剧毒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边批边建,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等行为。重点检查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检维修以及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监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备案及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落实情况。
8. 机械制造领域。深入开展机械制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用电设施、外来包工队伍安全管理,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护措施是否到位,涉及金属可燃爆粉尘企业或加工场所的建筑结构是否符合要求,防爆、通风、除尘设备是否完善,清洁制度和禁火措施是否落实。
9.特种设备领域。深入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
以上安全检查工作由各办中心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整改与政府执法活动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2014年4月1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4月1日-5月31日)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分析研究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部位,按照全镇统一部署,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此阶段要把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并对各自区域开展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
(二)自查整改、执法整治阶段(6月1-8月31日)
1.村企自查整改(6-7月)。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计划,针对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底的情况,从7月份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后将本单位“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如实填写汇总表(各村(居、社区)填写附件1表,各生产经营单位填写附件2表),并于7月31前上报至镇安办311办公室。逾期未上报单位视为有效开展活动,活动资料由本单位作为安全生产台帐自行建档保存。
2.镇政府执法整治(8-9月)。在汇总全镇各单位“打非治违”与“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镇政府将针对村企自查整改阶段未能有效整改的问题,采取镇政府牵头、各相关执法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方式,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情况严重和事故高发易发突出隐患。
镇各办中心、各村(居、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在本阶段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整治任务,切实做好“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总结迎检、巩固提高阶段(10月—12月)
镇各办中心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对成效不明显的企业,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同时要认真总结形成各各办中心开展工作的书面材料并于10月底前上报至镇安办(311办公室)。镇安全生产领导对上报材料进行考核,及时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工作,以反面典型教育、推动工作。镇安办要及时汇总镇各部门工作书面材料并按照区安委要求上报全年“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工作。各村(居、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生命高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敬畏意识、防微杜渐的细节意识和时刻警醒的责任意识,清醒的认识到开展“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安全监管效能,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制定好好本区域(本单位)的“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开展好整治工作,抓好专题档案工作。
(二)广泛发动群众。镇广电站要充分运用现有资源,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实现“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三)严格执法程序。工作开展过程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在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由于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村(居、社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基本情况表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区安监局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