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党委[2014]29号
中共柯桥区安昌镇委员会
关于分解镇领导信访工作责任的意见
各村(居、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调处信访问题的责任,及时有效地减少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分解我镇领导信访工作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信访工作负总责。
(二)镇党委副书记赵建兴牵头负责全镇信访工作,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沈永宝对全镇信访工作负协助分管责任。
(三)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领导责任。
镇人大主席柯静杨:负责人大线有关代表议案、人大代表监督等相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及人大代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信访问题。
党委副书记赵建兴:负责党群组织、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社会稳定、住房解困等方面的信访问题。
党委副书记潘建华:负责古镇开发、保护和旅游等方面的信访问题。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蒋国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拆迁、村级财务等方面的信访问题。
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月光:负责宣传、网络舆情、政协统战、计生、卫生、教育、文化体育、食品安全、劳动保障、工伤、劳资纠纷等方面的信访问题。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沈永宝:负责人武、消防、人防等工作方面的信访问题。
党委委员、副镇长祁力峰:负责工业生产、安全环保、商贸服务、企业风险及转制遗留问题等方面的信访问题。
党委委员盛建民: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等方面的信访问题。
派出所所长陈伟忠:协助分管副书记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人大副主席倪爱风:负责人大线、民政、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的信访问题。
副镇长周东海:负责农业生产、农经、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信访问题。
副镇长王锦良:负责土地保护与征用管理、村镇建设、违法违章建筑、城建监察、工程建设、招投标、建筑企业生产安全及建筑工地外来民工欠薪等方面的信访问题。
区委组织员沈雪芬:负责党员发展、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信访问题。
(四)各班子成员对各自联系村(居、社区)联系企业的信访负责。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
1、信息报送。上访事件发生后,有关村(居、社区)、企业、镇级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镇社管中心。镇社管中心应及时与上级信访部门联系沟通,上报镇主要领导并根据领导批示和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工作。
2、事件处置。发现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关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要立即开展工作,采取措施,及时化解矛盾。
(1)接访:发生到镇集体上访后,镇社管中心应及时开展工作,组织人员做好上访人员的接待、登记工作,并向分管领导和责任领导汇报。
(2)分类处置:对10人以下来镇集体访的,由镇社管中心牵头接待,并及时通知有关职能办公室进行接待和解释,做好稳控及劝返工作;对10人以上群访,分管镇领导必须到场进行接待处理,提出初步处理方案并报镇主要领导。
对于到市、区级5人以上群访的,镇社管中心及有关职能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实施劝返工作。对于赴京到省上访的,信访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进行劝返。
3、善后处理。上访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报告处理结果,并书面存档备查。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平时在作出重大决定和推进重大项目时应进行信访风险评估。信访问题发生后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管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一级抓一级,真正把信访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
2、完善工作预案。责任领导要根据责任要求,认真分析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信访问题,及早建立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信访事件的能力。
3、加强协调配合。在处理各类信访事件过程中,有关领导、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把信访事件发生的影响和危害降到最小程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 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