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党委[2014]28号
中共柯桥区安昌镇委员会柯桥区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垃圾河专项整治月活动的
通 知
各村(居、社区):
根据省、市、区“五水共治”工作总体部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垃圾河”专项整治月活动,全面改善河道水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3月20日开始,通过一个月的时间,对全镇范围内的“垃圾河”开展专项整治,坚持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全面清理河面水草、漂浮物、废弃箔桩、沉船、船屋以及沿河建筑垃圾、废弃杂物,严肃查处各类拦河筑坝和违法填河行为,在4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
二、工作步骤
本次“垃圾河”整治清理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督查整改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社区)要组织力量,对属地范围内“三河”情况开展再次调查。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查漏补缺,不留盲区。“三河”调查情况于3月30日前报镇“五水共治”办公室。联系人:童胜男(新农办409室),联系电话:85642630。
(二)集中整治阶段(
以村(居、社区)属地为主,各级“河长制”责任单位参与,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河道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河面水草、漂浮物、废弃箔桩、沉船、船屋以及沿河建筑垃圾、废弃杂物,对各类拦河筑坝和违法填河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
(三)督查整改阶段(
各村(居、社区)要认真开展“垃圾河”整治工作自查总结。镇五水共治办公室在各村(居、社区)自查基础上,将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对各村(居、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垃圾河”整治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原则,各村(居、社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河长制”管理,对辖区河道综合整治总负责。镇级“河长制”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积极参与“三河”的各项治理。镇经发办、新农村办、城建办等职能部门,要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农业面源、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要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村(居、社区)在“垃圾河”整治的过程中,要针对本地河道水域的实际,重点抓好事关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水环境突出问题,要将垃圾河整治前后的情况拍照存档,如需清淤疏浚等可与镇农业线联系,汇总报有关部门立项,综合采取各类措施,为下一步开展“黑河、臭河”治理,进一步改善水质水环境,促进水质持续提升创造良好条件。
(三)要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垃圾河”整治月活动期间,镇五水共治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各村(居、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种形式的督查,并及时在镇广电站予以通报。同时,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将与村级环境卫生补助款考核相结合,对按时完成垃圾河整治的村居,根据垃圾河的数量和整治效果,给予每个村居干部一定的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垃圾河整治的村居,取消一季度的区镇环境卫生奖补资金,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四)要加强管护,确保长效。各村(居、社区)要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各级河道治理责任,健全河道管理体制,完善河道管理“共创共管共享”长效机制。对“河长制”管理工作和河道管护工作开展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工作到位、职责到人。
附件:1、安昌镇“黑河、臭河、垃圾河”调查情况表
2、安昌镇“垃圾河”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表
3、已上报区《“黑河、臭河、垃圾河”调查情况表》
4、已上报区《2014年度面上河道清淤计划表》
中共柯桥区安昌镇委员会
柯桥区安昌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