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党委[2014]23号
中共柯桥区安昌镇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层干部职位民主推荐的实施意见
各线办、全体机关干部:
为进一步完善镇机关运行机制,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绍兴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培养、管理和任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镇机关中层干部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人事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机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推荐职位
本次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共推出如下职位,具体为:中层正职人选1名,中层副职人选3名。
三、资格条件
中层干部民主推荐的资格条件为:
1、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岗位业务,岗位实绩明显。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年龄男性不超过48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4、提任中层正职的,应任中层副职满一年;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5、系本镇机关编制内的国家公务员、事业人员。
四、方法步骤
1、拟定方案。根据本次部分中层干部职位民主推荐要求,拟定镇机关中层干部职位民主推荐实施方案,提交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2、民主推荐。召开由全体镇机关干部参加的镇机关中层干部民主推荐会,按推荐得票多少产生中层干部职位考察对象。
3、考察酝酿。对照资格条件,逐一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4、讨论确定。根据推荐评议和组织考察情况,召开党政班子会议,讨论确定人选,并发文公布。同时搞好新老交接及档案移交工作。
五、工作要求
全体机关干部要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工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机关运行机制有序推进。
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编制办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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