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镇政〔2014〕12号
关于印发钱清镇
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柯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的通知》(柯食安委办〔2014〕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制定了《钱清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各种手段,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
钱清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日
钱清镇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省、市、区统一安排,决定于2014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围绕“十个一批”目标任务,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活动,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此次严打行动的具体任务有“十个一批”:即抽检一批重点品种、深挖一批违法线索、约谈一批违规企业、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公布一批黑名单、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提升一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打击重点
1、重点打击七类食品安全问题:一是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如在蔬菜、水果、茶叶、竹笋等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等行为。二是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三是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四是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罗丹明B染色花生米、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五是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六是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行为,如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行为。七是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2、重点检查七类场所及品种:无证无照小作坊、小餐饮;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冷冻食品仓库;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农贸市场自制食品;学校周边的低价劣质食品;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肉类制品。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6日—2月28日)
大力宣传开展百日严打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发放、张贴百日严打行动通告,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食品安全意识,增强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具体抓好“三个一”:一是组织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布置百日严打行动工作内容。二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咨询日活动。三是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15日)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的原则,各企业和经营单位认真展开自查活动;各村(居)、各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食品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大排查,摸清底数及存在的问题,并登记造册,全面准确掌握辖区的食品安全状况。
(三)集中严打阶段(3月16日—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