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有效防范因漏电引起的人身、设备事故,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的意见》(绍柯政办发〔2014〕44号)文件精神,现将加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装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电意识,切实保障农村安全用电。各镇(街道、开发区)要配合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对相关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有效确保安装程序规范和防护措施到位
根据区政府文件要求,总保由柯桥供电分局负责建设与改造,农保和户保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建设与改造。新建农村住房及农业电力线路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审核,装设户保及农保。各镇(街道、开发区)在建设与改造过程中,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方进行建设与改造,保护器的具体安装施工应按产品说明书叙述的安装使用方法和接线图进行安装。保护器应安装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方,避免灰尘和有害气体的侵蚀。安装时,安装人员必须参加过电力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具备相关的安装安全装备才能组织安装。
三、明确落实保护器安全管理各方监管责任
农保的运行维护管理由各行政村(居)负责,户保的运行维护管理由农户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督促村(居)和农户认真按照区政府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日常调试和维护,并定期检查接地装置,经常保持跳闸机构灵活可靠,损坏要及时更换与修理。
绍兴市柯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