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委[2014]24号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关于孙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经竞争上岗、综合考察,并报区委组织部任前审核,镇党委研究决定:
孙 莹同志任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越华同志任党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冬木同志任财政所所长;
陈 锋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主任;
谭 晶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副主任;
郑 刚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副主任;
董乐赢同志任城镇建设办公室(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
俞 瑛同志任城镇建设办公室(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
徐兴华同志任城镇管理办公室主任;
章建龙同志任城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金海军同志任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主任;
韩 维同志任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立兴同志任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建刚同志任社会综合管理办公室(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陈丹丹同志任社会综合管理办公室(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婷婷同志任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驻村指导中心)主任;
曹凤香同志任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驻村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灵军同志任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驻村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 峰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原镇机关内设机构中层职务自行免职。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职务 任免 通知
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丁春锋 2014年2月28日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