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柯经信〔2014〕60号
关于2014年信息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局工作动态和亮点,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更好地为各级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参考,确保全局工作走在全区前列,经研究,现就2014年信息工作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二)考核内容
信息、分析报告、调研文章、征文等的编撰及录用情况;区企业服务网的更新情况
二、考核办法及奖励
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编撰信息的工作积极性,对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工作,采取任务达标和评优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专项考核。
(一)信息报送任务
1. 及时报送各类信息。除会议类信息外,各业务科室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局属事业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
2.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各业务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每月上报500字以上的分析报告不少于1篇。业务科室全年报送专题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行政服务科和局属事业单位全年报送专题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3. 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实时更新企业服务网网站信息,除不可公开的信息外,对涉及本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相关政策和项目申报等信息及时上网更新,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
(二)信息录用计分
1. 被局《简报》录用的每条得1分,分析报告得2分,调研文章得4分;被局主要领导批示的加2分,分析报告加3分,调研文章加4分;被区领导批示的参照区级刊物批示加分。(编辑《印染集聚》、《三个一批》简报每期得1分、《工业强区》简报每篇得1分,获得领导批示的参照加分)。
2. 被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心信息》录用的每条得2分,分析报告得4分,调研文章得7分;被区领导批示的参照区级刊物批示加分。
3. 被区级党、政信息刊物录用的每条得3分,分析报告得6分,调研文章得10分;被区领导批示的加4分,分析报告加8分,调研文章加12分;被区主要领导批示的加倍加分。
4. 被市级党、政信息刊物录用的每条得4分,分析报告得10分,调研文章得12分;被市领导批示的加5分,分析报告加12分,调研文章加14分,被市主要领导批示的加倍加分。
5. 被省级党、政信息刊物录用的每条得8分,分析报告得14分,调研文章得20分;被省领导批示的加12分,分析报告加16分,调研文章加20分,被省主要领导批示的加倍加分。
6. 每篇信息实行累计积分。
7. 网站信息更新采取倒扣分,每周不更新科室扣2分。
8. 被组工信息、纪检信息类录用的;在区级、市级、省级新闻媒体和刊物录用发表的参照记分。
9. 在省、市、区各级征文、评选中获得二等奖的参照同级调研文章计分,获一等、三等(含以下)奖的参照调研文章上、下浮动一档计分。
(三)信息工作考评
1. 办公室对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工作情况进行定时督查、排名和通报。对企业服务网每周未作更新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实行倒扣分;每半月未作更新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为确保网站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对因信息不准确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加倍扣分。(《信息报送情况表》附后)
2. 信息工作与评先评优挂钩考核。对全年综合得分末三位且没有完成全年信息报送任务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所属人员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3. 加大对信息工作的奖励力度。对成绩突出(综合得分前3位)的个人评为局信息工作先进,予以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局党组研究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信息报送的协调和审核。信息必须经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审阅后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信息的编辑和上报。
(二)上报的信息要求“快、新、准、精、深”。即信息报送要及时,内容观点要新颖,反映情况要真实,文字表述要精炼,对调研分析、有关情况分析、对策建议要力求深度,确保信息质量。
(三)信息一律采用电子稿,并在文件名中注明日期、科室名和撰稿人姓名。
(四)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