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健康和谐生活”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绍食药监办发[2010]38号)精神,并结合《绍兴县201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方案》(绍县食药监[2010]45号),决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关注食品药品安全 共创健康和谐生活
三、宣传重点
1、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相关政策解读和基本药物监管相关政策;
2、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主要针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有害食品辨别的基本知识、咨询及举报投诉方法等;
3、绍兴县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主要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例,特别突出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进展和成绩,有效增强公众消费信心。
四、活动内容和责任分工
1、销毁假劣药品。积极响应市局号召和部署,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和年内查处的假劣药械进行集中展示和销毁。(药械稽查科负责落实)
2、曝光典型案例。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汇编、曝光、展示。(食品安监科、药械稽查科负责落实展示内容,综合办负责落实设计制作)
3、刊登报纸专版。重点围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危害、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的相关政策解读及取得成效等在《绍兴县报》制作一期专版。(药械稽查科、药械监管科负责提供相关内容,综合办负责最终稿件和刊登事宜)
4、策划网络宣传。继续借助中国柯桥网的网络平台,制作“秋扫落叶”网页专栏,着重就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尤其是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宣传。(综合办负责落实)
5、刊播公益广告。继续依托省公安厅平安信息视频联播网,重点就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等内容制作公益宣传短片并在公众场合公共电视播放。(综合办负责落实)
6、举行现场宣传。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媒体”活动,重点选取三个镇(街)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现场宣传活动,以发送食品药品安全提示短信、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展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展板、开展家庭小药箱清理活动、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投诉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综合办牵头落实,相关科室、片组积极配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对于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树立食品药监系统良好形象有着积极意义。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的重要性,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
2、突出主题,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关注食品药品安全 共创健康和谐生活”这一活动主题,在不断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新方法的同时,将宣传工作与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任务和食品药监系统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使宣传更好地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民生、服务发展。
3、及时总结,务求成效。要结合部门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开展按计划、有组织、出实效。同时,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局。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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