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今年是国庆60周年,国庆期间又恰逢中秋佳节,为切实做好国庆6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重大节庆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把确保国庆60周年重大庆祝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早部署,狠抓落实。各镇(街)要切实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责,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公众节日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全面监管
要结合“十小”行业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当前重点工作,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加大重点食品的抽样检测力度,严防假劣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重点检查节日消费量大的蔬菜、水果、米面油、水产品、月饼、糕点等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点、农家乐、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情况,切实抓好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节日之机,把假劣食品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销售。
三、广泛宣传,强化安全意识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重大节庆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的观念,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保证全天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对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因素或容易引发公众舆论事件的信息,要严肃认真对待,主动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必要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积极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安全、祥和的节日。
县食安办值班联系电话:13957568536
13486547137
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