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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疑似药品”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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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疑似药品”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

 

各片组(科室):

现将《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疑似药品”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

“疑似药品”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市场上出现的冠以“消字、健字、食字、妆字”等非药品(以下简称疑似药品)形式的药品进行生产销售使用的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疑似药品”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疑似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以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疑似药品”的违法行为,深化我县整顿规范药品市场整治工作,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工作目标: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使我县生产销售使用“疑似药品”违法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各种形式的“疑似药品”等非法产品得到彻底清除,违法经营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部署

本次专项整治,要求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做到检查整顿与规范提高相结合,行政教育与法律制裁相结合。整个整治工作为时4个月,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发动阶段:时间安排在1月1日至31日,主要是召开会议,张贴《通告》,新闻媒体。本局拟于1月15日召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政策和任务,布置工作;于1月18日参加召开全市专项整治行动信息通报会;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社(由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各界通报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营造工作氛围;1月底召开并一次全县药店经理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张贴《通告》(由各片组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点是向药品经营企业宣传本次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增加企业的自律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安排在2月1日至3月31日,主要工作:一是企业根据《通告》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全面清理,凡有经营疑似药品等非法产品的,一律自行撤柜并停止销售(各药品经营企业要认真填写疑似药品品种去向情况表)。二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片组内的经营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检查,凡《通告》发布之日继续生产销售使用疑似药品等违法产品的,一经查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第七十四条等有关条款进行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时间安排在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工作是各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好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及时调查取证,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对检查中发现的案情巨大、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要及时局党组报告。在此基础上总结梳理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汇总整治行动的有关数据和资料,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和规范提高的方法。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片组要明确本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集中精力财力搞好本次整治。要认清疑似药品违法问题的社会危害性,认识查处工作的复杂性和艰难性。要充分认识到,目前市场上冠以消字、健字、食字、妆字等非药品形式的产品,虽标有形式上的批准文号,但大多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为非法产品,同时这些产品大多含有药品成份,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都表明或暗示具有某种治疗功能,所以其实质是未经审批、规避药品监管的假药,此类产品扰乱药品正常流通秩序,直接影响用药安全,人民群众反响强烈,投诉不断,对正规药品声誉和药监系统形象损害严重。因此,必须通过专项整治,使此类违法行为和违法产品无处可遁,还人民群众一个放心平安的消费环境。

2、把握政策,明确界限。要按照市场上存在的产品本质属性和特征,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药品定义来判断。对冠以“消字、健字、食字、妆字”等非药品形式,但存在使用国家药典收录的药品名称,或标明功能主治、适应症、用法用量,或标明含有药品成份等符合药品特征情形的产品,按《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查处;对以保健食品形式出现的产品,内含禁止添加的药物成份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查处或移送。

3、注意方法,落实责任。本次行动,整治的对象为非法经营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涉及的产品为疑似药品,在检查中,要注意政策的把握和宣传,要与有关部门协作,争取支持,必要时共同确定产品定性,对不属于药品管理范围的,及时做好移送工作。对于没有主观故意的单位或个人,要耐心做好法律解释,教育引导他们自行下柜撤柜,杜绝再次发生。而对那些谋取非法利益,严重坑害消费者,且顶风作案的要依法从重查处。各片组,要按照统一部署,完成各阶段任务,积极组织发动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张贴《通告》到户率达到100%,检查覆盖率100%,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处罚率达到100%。对于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政策问题由办公室牵头研究解决。

4、认真总结,务求实效。为进一步巩固本次专项整治成果,各片组要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提高的措施,写出整治报告,统计有关数据(具体表式见附件),各组于2008年4月30日前汇总后交金招方,由金招方全局汇总后上报绍兴市局市场处。

 

附件:1、全市疑似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表

2、全市查获疑似药品品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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