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做好迎接2007年度市食品安全工作
综合评价准备工作的通知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绍食安委〔2007〕118号)的要求和部署,12月中旬,市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评价内容由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指标、重点品种检测指标、消费者满意度三大部分组成。为了圆满完成市政府对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力争取得好的成绩,现就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对照《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自查表》(见附表)的内容,根据年初明确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做好责任的分解,落实专人开展自查、自评,进行查漏补缺。 二、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请各单位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归档成册;撰写2007年工作总结,总结要突出各部门的特色、亮点,做到重点突出,数据详尽;同时,请各部门及时总结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2008年本部门工作思路和重点。 三、请各有关部门于2007年12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查漏补缺,《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自评表》、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思路请于2007年12月10日之前报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资料请各自予以归档成册,自行保存,在市政府检查考核时统一交县府办。 特此通知。 附件: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自评表 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4136963 E-mal:yangbo1816l@163.com )附件:
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自评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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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评 价 要 点 |
分值 |
自查情况 |
自查评分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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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1.食品安全工作应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查阅资料,每年不少于2次召开会议或研究、部署工作,少一次扣2分 |
4 |
县府办 县食安办 | ||
| 2.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查制度,未建立制度扣3分;责任不够明确扣2分,未按规定追究责任的扣2分 |
3 |
县食安办 | |||
| 3.制定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查阅文件资料,未制订计划方案扣1分,未按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扣1分 |
2 |
县食安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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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 |
4.食品药监部门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查具体背景材料,开展综合监督工作成效较差扣2分,成效一般扣1分,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分工调整后,机构成员未及时调整的扣1分 |
4 |
各有权部门 | ||
| 5.各主要监管部门互相协调配合。抽查企业对各部门协调工作的反映情况,发放企业调查表,企业反映一般的扣1分,差的扣2分;联合开展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成效差扣2分,成效一般扣1分 |
4 |
各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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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
6.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在上年度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查财政拨款到位的具体凭证或计划书,总经费少于上年度的扣2分,本年度未安排的扣4 分;综合监管经费少于上年度的扣1分,本年度未安排的扣2 分 |
4 |
各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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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建设 |
7.完成“现代流通网”中“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和村级店统一配送面的市定2007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查具体背景材料和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的每项扣1分 |
3 |
县工商局 | ||
| 8.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立健全各主要监管部门内部责任制,落实基层组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积极推行“多员合一”,发挥群众监督网的功能和作用。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主要监管部门一个未制定内部责任制扣1分;乡镇(街道)和村居未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的扣1-2分;未开展“多员合一”工作的扣1分,群众监督网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扣1分 |
4 |
县工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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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 |
9.完成茶叶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查建设方案与进度,未制定试点方案的扣2分,建设进度缓慢的扣2分 |
4 |
县食安办 县林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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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体系 |
10.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网;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及通报制度。查网站建设、制度制定、信息管理和发布情况,6月底前未建立网站扣2分,未制定管理办法扣1分,未统一发布或发布前未通报扣1分 |
4 |
县食安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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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体系 |
11.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区域内检验检测资源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未开展调查工作不得分 |
1 |
县食药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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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12.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媒体。查宣传教育背景材料,未组织集中性宣传活动的扣2分,未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的扣2分 |
4 |
各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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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 |
13.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应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查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和事故处理情况,未开展应急演练的扣1分,未建立食品安全报告和运行机制的扣1分,未及时处理或按规定报告的扣1分,应启动应急预案而未启动的扣1分 |
4 |
县食安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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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养殖监管 |
1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有效开展监测和信息通报工作。查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未建立制度扣1分,未开展质量安全监测或信息通报工作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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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 |
| 15.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和违禁药物行为。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扣1分,年内监管领域发生假冒伪劣投入品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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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 | |
| 16.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动态监控工作。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不力扣1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内产品或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出现不合格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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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 | |
| 17.继续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组织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生产环节的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发现问题立即追溯整改。未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组织源头管理培训的扣2分,未组织实施生产环节水产品质量监控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扣1分 |
3 |
县农业局 | |||
| 18.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全额落实检测经费。查开展整治情况,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扣1分;查检测经费到位及检测情况,未落实经费及未开展宰前检测的扣1分 |
2 |
县农业局 县食安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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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监管 |
19.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和专项抽查,加大普测力度。未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扣1分,监督抽查企业覆盖率低于80%或批次合格率低于80%的扣1分,普测批次少于监管企业数1.5倍的扣1分 |
3 |
县质监局 县卫生局 | ||
| 20.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对证照齐全的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按照省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治。查组织领导、整治措施及结果材料,措施不具体、整治力度不大或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未开展工作的扣2分 |
2 |
县质监局 | |||
| 21.加强已获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证后管理,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未开展证后管理和无证查处工作的扣1分,未落实有关整改事项的扣1分 |
2 |
县质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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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监管 |
22.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信息公布及时规范;全面推进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查具体背景资料,未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各扣1分,信息公布不及时或不规范扣1分,发现辖区内一个工商所食品规范化建设未建立“十项制度”的扣1分 |
3 |
县工商局 | ||
| 23.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开展酒类专项整治工作,推行酒类商品经营企业备案登记。查专项整治开展和备案登记上报情况,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扣1分,备案登记情况上报不正常扣1分 |
2 |
县经贸局 | |||
| 24.切实抓好定点屠宰工作,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其中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查城区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一项未完成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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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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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监管 |
25.按规定设立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查机构建立情况,只设立79-60%扣1分,59-40%扣1.5分,40%以下不得分 |
2 |
县卫生局 | ||
| 26.全面实施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等领域的食品卫生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广“五常法”管理,开展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的试点工作。查目标完成和试点工作情况,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目标未完成的扣1分,未开展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扣1分 |
2 |
县卫生局 | |||
| 27.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应100%建立。查制度建立情况,每下降10%扣1分 |
2 |
县卫生局 | |||
| 28. 开展小型餐饮单位餐具消毒专项整治。查专项整治方案及结果材料,未开展工作扣2分,整治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
2 |
县卫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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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和品种的整治情况 |
29.抽查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情况,假劣、过期、“三无”食品得到有效遏制不扣分,基本控制扣0.5分,未控制扣1分,情况严重不得分 |
2 |
县工商局 | ||
| 30. 儿童食品整治应制定方案,有措施。查成效,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不扣分,取得较好成效扣0.25分,力度不够大、成效不显著不得分 |
1 |
各有关部门 | |||
| 31. 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虚假广告。打击有力度,成效明显不扣分;取得较好成效扣0.25分;取得一定成效扣0.5分 |
2 |
县卫生局 县工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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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抽样计划完成情况 |
32.按市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完成年度抽样计划。查计划、质量检验标准、检验情况汇总表等,台帐记录不清扣1分,计划完成不力扣2分,未完成不得分 |
2 |
各有关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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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要案 查处情况 |
33.对大案要案反应快,报告及时,查办迅速,有结果。查大案要案背景材料及查处情况,反应、报告及查办不够及时扣2分,无结果扣1分,未查处不得分 |
2 |
各有权部门 | ||
| 34.根据有关案件移送规定,符合移送规定的大案要案应移送及时。查文件与卷宗,不按规定移送的,发现一次扣0.5分 |
1 |
各有权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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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35.按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市级各部门(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经贸)根据线上情况按名次进行打分,每条线满分2分,其中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1.2分,第四名得1分,第五名得0.8分,第六名得0.5分 |
12 |
各有关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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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绩突出、有创新,受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通报表彰或推广的一次加10分;受市政府或省级部门通报表彰或推广的一次加5分。加分累计不得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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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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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目 |
年内监管领域发生Ⅲ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一起扣10分,发生Ⅳ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起扣5分。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被省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0分,被市政府或省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一次扣5分,被市级主要媒体曝光的一次扣3分。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被市级有关部门“黄色警告”的一次扣5分。扣分累计不得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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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目 |
1.发生Ⅱ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次。 2.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受到市级“红色警告”一次。 以上二项中发生任何一项,总评为不合格 | 否决项目有无发生(请在□打“√”):□有 □无。如有是第 项 | |||
注:自查情况请各部门尽可能详细填写,数据详细具体,有些需要提供企业名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