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全县中秋月饼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月饼质量监管,明确监管责任,规范月饼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在前两年联合开展中秋月饼质量专项检查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我县中秋月饼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中秋月饼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分段监管、明确监管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原则,为避免监督检查产生重叠、真空和监督资源浪费现象,针对我县中秋月饼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点,再次强调并作如下分工:质监部门负责对全县生产加工企业(包括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并做好对月饼的抽验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月饼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流通领域中非本地产月饼的抽验工作(对本地产疑似有质量问题的月饼可按需要进行抽检);卫生部门负责宾馆饭店及自产自销店等月饼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做好该环节的月饼质量抽验工作。
质监、工商、卫生部门要在前阶段所掌握的月饼市场现状的基础上,分别对责任环节内的月饼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及时了解和掌握近期我县中秋月饼生产加工、外地输入及大中型宾馆饭店食堂自制加工情况、生产加工经营环境卫生质量状况,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要求做好月饼的生产、经营,确保月饼质量符合《月饼》国家强制性标准,并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月饼生产、经营单位的打击力度,确保不合格月饼不流入市场。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摒弃部门利益,结合各自职能,积极组织开展中秋月饼质量的抽验工作。要制订月饼抽验计划,按计划开展月饼质量抽验工作,于9月18日前全面完成抽验计划任务。
二、按照“一门受理”要求,做好举报投诉。
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举报投诉工作,按照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一门受理限时回复制度”要求及“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好各环节内对中秋月饼质量的举报投诉事件;要注重投诉举报的时效性,及时做好移送工作及调查处理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规范信息发布,及时通报情况。
各部门务必在9月18日前完成中秋月饼质量的抽验工作,并详细填写《绍兴县2007年月饼质量抽验情况表》(见附件)上报我办,同时及时报送专项检查的相关信息。根据绍兴县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制度的要求,我办将在9月21日通过县报统一发布全县月饼质量抽验结果信息,及时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购买和食用安全放心的月饼。
附件:绍兴县2007年月饼质量抽验情况表
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联 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8413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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