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各药品生产企业中实行工艺流程质量关键控制点考核制度,希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药品生产企业应将所生产的药品按批准的工艺流程,确定各道工序的质量关键控制点,制定各质量关键控制点的考核标准,并落实每一质量关键控制点的责任人;
二、各药品生产企业要成立以总经理或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为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参加的质量考核小组,定期对这些质量关键控制点进行现场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
三、各药品生产企业在现场考核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考核标准的,应视情节轻重向我局报告,一般情况3天内将不符合考核标准的情况及处理措施上报我局,如发现严重不符合考核标准的,应立即停止生产,24小时内上报我局。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