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转发县质监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
生产加工食品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县质监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动方案》,已经县食安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动方案
(县质监局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两年来,我县各镇、街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抓、重打基础、重抓源头、重在长效”的工作思路,彻查底数,分类整治,长效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卫生安全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由于食品产业整体水平相对较低,证照不齐、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企业小作坊依然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尚未消除,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此,一场声势浩大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统一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为认真落实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全面治理暨食品严打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监管,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县统一领导、镇、街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全面贯彻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省政府就食品安全监管提出的“四个一律”原则,即严格按照“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合格食品一律销毁不准出厂上市;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分类监管,打扶结合,综合治理,切实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
严打行动要取得实效,必须突出工作重点。在区域上,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集中生产加工区为重点;在品种上,要根据上级要求,突出抓好豆制品和饮用水二个行业的集中整治,同时要结合本县实际,着力抓好酱油、腐乳、蛋制品、肉制品等区域性重点食品及高风险食品的整治;在内容上,主要是抓好市场准入和无证查处、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小作坊整治等三方面工作。力争通过严打和整治,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1、确保全县食品质量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事件。强化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通过这次行动,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取缔一批非法生产加工企业,消除生产加工环节的各种食品安全隐患。
2、确保应取证企业的28类食品QS取证率达到100%。加快食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度,对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已列入目录管理且已到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的,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食品行业的无证生产行为。
3、确保“四个一律”落实到位。根据省政府“四个一律”的要求,凡无证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下同)或证照不齐生产加工食品的,由工商、卫生部门牵头依法取缔,对于有证照但根本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由质监部门依法定程序建议卫生、工商部门撤销或吊销其证照;凡嫌疑使用非食品原辅料甚至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情节严重的,要立即封存产成品、原辅料,现场组织抽样,一经查实,一律移送公安处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
4、确保食品小作坊临时生产准可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强化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对已处于停产整改并主动申领许可证和生产未到查处期食品的,应按照区域监管责任区的分工,积极帮扶,加快取证,提升一批;对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高风险食品的,坚决给予严厉打击,关停一批;对生产加工中低风险、涉及“三农问题”食品的,可进行食品小作坊临时生产准可试点,凡符合食品加工小作坊条件的,经特定的审查程序、经当地政府同意,将其列入小作坊监管,允许其在一定时间段、一定销售范围内从事食品加工,但应责令其作出质量卫生安全公开承诺,限定其只能在本县(市、区)、本乡镇街道的城乡结合部以外范围销售,且不得进入连锁超市和放心店,并要逐步纳入全省统一的食品小作坊临时生产准可制度监管。
5、确保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用体系不断完善。要大力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一手抓整治打击,一手抓帮扶服务,一手抓规范监管,一手抓行业提升,逐步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特别是要自觉地把抓好当前与管好长远有机地统一起来,层层落实包括分片定责制、监督抽查制、日常巡查制、风险预警制、事故报告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在内的一系列长效监管制度,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包括食品加工小作坊,必须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在食品小作坊临时生产准可制度实施前,必须坚持实行登记管理、目录监管和开歇业申报等制度,并在茶叶行业信用体系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
三、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领导,决定成立绍兴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质监、药监、工商、卫生、公安、农业、环保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各有关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行为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食品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要依法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负责卫生许可的清理整顿,严厉查处违反卫生许可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和工商部门。
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农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承担好相应领域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行为的任务。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食品监管责任制,及时向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举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2、统筹协调,稳步推进
全县食品严打行动,总体上按照宣传发动、全面摸排、集中整治、总结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地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状况,提出具体的排查和打击目标分解图和行动时间表,统筹协调,制订方案,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确保食品严打行动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1)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5月10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严打整治行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特别是由乡镇领导、质管员和村居协管员参加的基层动员大会,努力做到层层发动。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组织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和自查自改的自觉性。
(2)全面排摸阶段(5月11日--5月30日)。各有关部门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乡镇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网络以及乡镇协管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再一次的排查、核实、确认,准确掌握企业变动情况,及时清理调整监管数据库,拟定可帮扶提升、可临时准可、应关停取缔的三类产品目录和企业(小作坊)名单,确定具体的排查和打击目标分解图和行动时间表。
(3)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10月30日)。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彻底取缔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窝点,严厉查处超范围生产行为;全面清理卫生许可,取缔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切实加强监督抽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特别是要在6月底以前,突出抓好豆制品和饮用水等行业的集中整治,在10月底前完成对其他重点行业的整治以及对违法企业的查封关停和取缔工作。
(4)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各有关部门在集中整治后,要对今年的食品严打工作进行“回头看”,在做好查漏补缺和查处后处理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严打办在12月20日前组织验收,验收结束后形成全县食品严打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市严打办公室。
3、分类处理,从严打击
2007年是食品生产监管“攻坚年”和“落实年”,今年的工作直接关系到食品生产加工三年整治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因此,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当地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状况,突出重点,分类处理,从严打击。首先,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集中生产加工区为重点,统一安排对饮用水行业和豆制品行业的集中整治,6月底前务必全面取缔无证生产饮用水企业。对正在发证期的豆制品行业,要以实施市场准入为契机,推动小企业、豆腐坊的整合改造,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放心品牌,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相互监督、规范生产,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一旦进入无证查处期,未取证企业和城乡结合部以内的豆腐坊必须关停。在抓好以上二个行业的同时,还要着力抓好酱油、腐乳、蛋制品、肉制品等区域性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其次,要根据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进度和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实际状况明确集中查处和整治计划,一手抓市场准入,一手抓无证查处,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前28大类食品的无证查处任务。第三,要坚决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和添加有毒有害等非食品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旦发现要坚决予以查封并销毁,从重从速处罚,凡发现有添加苏丹红、吊白块、甲醇等18种化工产品定性为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第四,强化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综合治理,确保食品小作坊临时生产准可试点的严肃性,凡发现允许有条件存在的食品小作坊加工的产品超限定销售范围进入市场的,一律予以查处,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吊销证照的一律吊销,决不迁就照顾、姑息放任。
4、舆论引导,社会监督
要强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的宣传引导工作,主动曝光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电台等宣传媒体,加大对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消费,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参与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秩序,巩固集中行动成果,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卫生安全的长治久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