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镇(街)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机构的药械质量,确保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的意见》(绍县政办发[2006]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县、镇(街)医院已基本实现药械台帐电子化的实际,决定在全县县、镇(街)医疗机构统一建立电子台帐网络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
建设“电子台帐网络系统”是贯彻落实县府办[2006]86号文件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药械质量监管从事后查处变成事先预防的重要抓手,是规范医疗机构药械管理的重要举措,同样是提升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降低药械质量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保障。因此,全县各医疗机构要迅速行动起来,高标准、高质量的按时完成“电子台帐网络系统”建设工作。
二、建立组织
为保证该系统建设顺利进行,各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原则上应有院长或分管副院长、药房主任和信息技术工作人员三人组成,系统建成后,该小组负责日常运行工作。
三、联网形式
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网络接口数据,各医疗机构自行开发相应接口程序,实现自动报送。县级医疗机构每星期报二次,镇(街)医疗机构一星期报一次。具体报送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产地、供货商、购入数量、购入日期、使用数量、库存数量、计量单位、零售价、进价、批准文号、类型等。
四、几点要求
1、2007年1月15日前各医疗机构建立相应工作小组并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2月底以前开发完成有关接口程序;
3、3月底以前调试完成进入正式运行。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绍兴县卫生局
二OO七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