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
中秋节即将来临,月饼生产销售进入高峰期,为进一步加强中秋月饼监管工作,明确监管责任,规范我县月饼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月饼”,在前几年联合开展中秋月饼质量专项检查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现就进一步加强中秋月饼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按照前几年的运作模式,对全县月饼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要求生产、经营月饼,杜绝不合格月饼流入市场,确保月饼质量安全。质监部门继续负责对全县生产加工企业(包括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并做好对月饼的抽验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月饼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流通领域中非本地产月饼的抽验工作(对本地产疑似有质量问题的月饼可按需要进行抽检);卫生部门负责宾馆饭店自制月饼的监督检查,并做好该环节的月饼质量抽验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各自职能,积极组织开展中秋月饼质量的抽验工作。要制订月饼抽验计划,按计划开展月饼质量抽验工作,重点检测脂肪、总糖、酸价、过氧化值、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安全性指标。
二、进一步做好举报投诉
各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进一步做好举报投诉工作,处理好各环节内对中秋月饼质量的举报投诉事件;要注重投诉举报的时效性,及时做好移送工作及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查处情况,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
各部门务必在9月10日前完成中秋月饼质量的抽验工作,并详细填写《绍兴县2010年中秋月饼质量抽验情况表》(见附件)上报我办,同时及时报送专项检查的相关信息。根据《绍兴县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各环节月饼质量检查及抽检结果信息资源的沟通和共享,共同做好月饼质量监管和抽检信息的统一发布工作。我办将在9月12日通过县报、县食品安全网向社会统一发布全县月饼质量抽验结果信息。
附件:绍兴县2010年中秋月饼质量抽验情况表
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81189662,Email:yangbo1816@163.com)
附件: 绍兴县2010年中秋月饼质量抽验情况表
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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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 |
生产日期 |
生产单位 |
检测项目 |
是否合格 |
不合格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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