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提前发现、有效预防、即时化解廉政风险的长效预警机制,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设立廉政风险监察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廉政风险监察点的企业(共20家)
浙江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思贤制药有限公司
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
绍兴县华仁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华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三角药店
绍兴县王坛延寿堂药店
绍兴县齐贤聚贤堂药店
绍兴县漓渚鸿济堂药店
绍兴县安昌迎春堂药店
绍兴县华舍益康医药商店
绍兴县杨汛桥永生堂药店
绍兴县顺康堂药店
绍兴县松源堂药店
绍兴县平水西湖桥药店
绍兴县兰亭怡春堂药店
绍兴县马鞍大鱼山药店
绍兴县柯岩健生堂药店
绍兴县陶堰镇康元药店
绍兴县钱清康福来药店
二、廉政风险监察点的监察内容
1、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是否廉洁从政;
2、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否履行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
3、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在行风建设方面的情况;
4、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中有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5、发现和推荐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勤政廉政方面的典型事迹;
6、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三、有关要求
1、在医药企业中设立廉政风险监察点是加强食品药监系统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各设立廉政风险监察点的企业要切实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各监察企业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收集有关监察内容所需的各类信息和资料,并积极向本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O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