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政府〔2014〕74号
柯桥区安昌镇人民政府
安昌镇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考 核 办 法
各村(居、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我镇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二、考核内容
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1、日常管理(50分);
2、专项整治(25分);
3、示范创建(10分);
4、宣传教育(15分);
5、附加项及否决项;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安昌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考核细则。
三、奖励措施
按照安昌镇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考核细则,设基本奖和分值奖,奖励总额控制在28000元,根据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上得基本奖1000元,分值奖按超过75分以上部分计算,在75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发基本奖。
四、考核要求
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考核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牵头,会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织对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建议村(居、社区)予以调整,并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备案。
附件:安昌镇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考核细则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印
安昌镇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 要点 | 考评方法 | 自评分 | 考核得分 |
日常管理(50分) | 摸清责任网格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并及时更新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特别是抓好企业食堂、农村家宴、无证摊贩、无证小作坊等的动态调查、登记,督促其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定期或不定期排查、治理网格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15分) | 查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名册,未建立名册录扣5分,建立不全或未及时更新酌情扣分;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整改不力的,扣2分;网格内无证单位率超过50%扣5分,超过30%,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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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巡查制度,协助街道食药办及监管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食品药品单位的日常管理,走访巡查每2个月不少于1次,并填写走访巡查记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协查工作笔记、农村药械安全协查工作笔记;督促村卫生室做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登记簿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记录台账。(20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035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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