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2014〕73号
柯桥区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实 施 意 见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柯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全镇食品药品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下放权力、严格考核、强化保障”的总体要求,积极构建以镇为大网格单元、行政村(居、社区)为中网格单元、一定数量自然村(居民小区)为小网格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等长效制度,至2014年底,全面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部门联治、基层防治的良好局面,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彰显三个“有效”:有效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机构人员
1、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机构。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由镇主要负责人担任。下设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药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负责人兼任;设1名食药办专职(常务)副主任和1名食品药品安全专管员,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网格单元责任人员。同时增强镇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力量,由镇市场监管所所长(负责人)、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分管副院长、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及镇社事办主任兼任镇食药办副主任。
2、设立行政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每个行政村(居、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配备1名以上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网格单元责任人员。协管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并对食品药品专业知识有一定了解。医卫、教育系统退休人员可优先考虑聘任,也可与行政村(居、社区)其他公共服务岗位交叉兼职。
3、成立自然村(居民小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队伍。综合考虑辖区住户、单位、人口(含流动人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酌情在自然村(居民小区)配备若干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小网格单元责任人员,配合协管员开展工作。信息员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所在村(小区)情况,具有一定食品药品知识。
4、组建企业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强化食品药品企业(含农林种养殖、畜禽屠宰、农家乐餐饮、学校及建筑工地等企事业单位食堂)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较大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按要求配备质量管理员,组建企业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队伍。
(二)明确岗位职责
按照“属地负责、首责管理、责任追究”原则,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全面落实。
1、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工作,镇食药办为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日常事务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订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督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消费使用等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每季不少于1次,对辖区内涉食涉药单位的检查覆盖面达100%,收集上报发现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信息;牵头组织或配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制订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及标准化家宴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等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协助做好辖区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等工作;受理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行政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行政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镇食药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切实做好食品药品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行政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接受镇食药办的领导。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