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镇府[2014]39号
柯桥区杨汛桥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绍兴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关于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绍县财预执[2013]306号)及浙江省财政厅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乡镇财政是乡镇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连续出台,镇财政收支规模不断增大,对镇财政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镇财政管理建设,逐步建立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全面推进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公共财政体系和源头治腐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实基础、稳基层、优基本”工作的具体体现,对规范和强化镇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镇公共财政管理为切入点,以建立镇公共服务平台为契机,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完善程序,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起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新型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机制,探索符合我镇实际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努力打造“高效、规范、公开、透明”的镇财政资金管理方式,规范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1、规范透明原则。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出按规范的程序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内运行,支出运行过程处于财政有效监管之下,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
2、运行高效原则。减少资金拨付环节,财政支出直达供应商或个人,加快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与其他改革配套推进原则。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牵涉到许多方面,必须与镇财政预算编制精细化、财政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相互衔接,配套推进。
4、稳步推进原则。要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充分磨合和平稳转换,也要确保我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能够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三、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镇所有财政性资金均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方式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一)账户设置
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账户体系由以下账户组成:
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由镇财政所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镇财政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由镇财政所在商业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除预算资金以外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活动,可与镇财政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或通过该账户实行财政专户直接支付。
财政零余额账户,由镇财政所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清算,做到零余额管理。
单位零余额账户,由镇财政所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进行清算,做到零余额管理。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账户体系建立后,所有财政性资金均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账户体系统一存储、支付和清算。
(二)预算指标管理
1、部门预算在人代会批准前,由镇财政所按预算单位当年的基本支出和经常性项目支出预算编报数确定当年预算执行控制数,录入预算单位指标信息。
2、部门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镇财政所根据批准后的年度部门预算调整预算单位指标信息。
3、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预算追加(减)时,镇财政所应及时更新单位指标信息。
4、经法定程序调整的预算,镇财政所应根据调整预算数及时调整预算支出指标,同时更新预算单位指标信息。
5、已执行的预算指标,若需追减或调整且预算指标余额不足时,应冲减相应的用款计划或办理支出退款。
(三)用款计划管理
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及收到区财政拨款实行用款计划申报制度,在镇财政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内使用资金。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基本支出按年度均衡原则,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进度原则,规范编制用款计划,经镇财政所批复同意后,作为办理用款申请的依据。
(四)资金收缴和支付方式
1、规范收入收缴。镇各项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办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在取得的当日缴入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