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稽东镇庭院整洁户创建评比
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
为巩固全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去年庭院整洁户创建基础上,深化庭院整治内涵,提高庭院整治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美丽乡村“宜居、宜业、宜游”工作目标,以深化星级“庭院整洁户”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倡导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为核心,净化、绿化、美化广大家庭庭院面貌,全面改善农村环境,根据柯区新农发〔2014〕3号《关于组织开展“洁净乡村”竞赛活动的意见》和柯区妇〔2014〕15号《关于深化庭院整洁户创建评比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庭院整洁户创建评比活动。
二、活动主题
深化庭院创建,共建美丽稽东。
三、总体目标
全镇25个行政村庭院整洁户创建覆盖率达到6%以上,其中环境卫生示范村达到12%以上。今年创建区级五星级庭院整洁户120户左右。
四、创评要求
1、创评对象:全镇广大家庭。创评对象首选连线成片。
2、创评标准:考核验收按日常保洁、基础设施、建筑要求、规范养殖等四方面内容进行,具体评选指标参照《稽东镇庭院整洁户验收标准》执行(见附件1)。同时设评选前置条件,若庭院内外有卫生死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散养家禽牲畜的,取消评选资格。
3、创建方式:按照“自报名、村推荐、镇评定”的办法实施。今年庭院整洁户实行阶梯式创建星级制管理,创建分为三类星级,各村创评三星级庭院整洁户,镇创评四星级庭院整洁户,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上报区妇联创评五星级庭院整洁户。
五、时间安排
庭院整洁户每年年终评选1次,并对上一年度的庭院整洁户进行复评。
本年度创评时间为9—11月。
六、实施步骤
1、动员、报名阶段(9月10日—10月15日)
做好庭院整洁户创建氛围营造工作,镇、村进行前期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推荐和农户自愿申请两种方式确定创建对象,填写《稽东镇“庭院整洁户”申请(推荐)表》。各村创建户数按照总体目标6%、12%以上覆盖率的要求执行。
2、村初审、报送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
各村对户报名或村推荐的庭院整洁户申请家庭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稽东镇庭院整洁户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打分,拟定创评星级(五星级庭院整洁户得分须90分以上,四星级庭院整洁户得分为80-89分,三星级庭院整洁户得分为75—79分),其中五星级庭院整洁户占全村总家庭户数的1.2%以上。整理汇总后,将《稽东镇“庭院整洁户”申请(推荐表)》(附件2)及《稽东镇“庭院整洁户”申报汇总表》(附件3)上报镇新农办。
3、镇验收、评定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镇新农办会同镇妇联牵头成立镇、村、专家三个层面的验收评定小组,根据《稽东镇庭院整洁户验收标准》,以书面审查、实地勘察等方式进行验收评定,最终确定三星、四星或五星级庭院整洁户名单。
4、公示阶段(11月10日——11月16日)
星级庭院整洁户名单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并设置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反映和监督。
5、表彰奖励(11月下旬—12月底)
对当年入围庭院整洁户的家庭按照星级进行授牌,并给予表彰。对评为五星级庭院整洁户的农户,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标准予以奖励。此后开展不定期复查,复查不合格家庭给予摘牌。
七、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成立稽东镇庭院整洁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素娟
副组长:刘春英
成 员:俞国荣 倪永梅 吴冰
各村要高度重视、各尽其责,细化工作任务,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将庭院整洁户创评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好。
2、强化舆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大庭院整洁户创评活动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要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形成共识,切实提高活动的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庭院整洁户的美丽形象,充分发挥庭院整洁户的示范带动作用。
3、严格创评标准,提高实效。各村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创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保质保量完成庭院整洁户报名、初审、拟定、整理报送等各项工作。镇工作小组及验收评定小组要严格创评标准,切实做好星级庭院整洁户的验收、评定、激励及后续管理等工作。
4、严格奖惩机制,加强监督。庭院整洁户创评工作已纳入各村岗位责任制考核,创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将对各村活动开展情况、成效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附件1:稽东镇庭院整洁户验收标准
附件2:稽东镇“庭院整洁户”申请(推荐)表
附件3:稽东镇“庭院整洁户”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