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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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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有效防范因漏电引起的人身、设备事故,保证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目前我镇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使用率不高、存在安全管理隐患的现状,根据绍柯政办发201444号《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意义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能在规定条件下,被保护电路对地泄漏电流超过一定值时,自动切断电源,从而起到保护作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分为总保和末级保护,总保一般安装在低压电网电源端或进线端,实现对所属网络的整体保护;末级保护一般分为农保和户保,农保一般安装在农业用电线路计量点出线侧,户保一般安装在居民住宅、生产车间等场所。

电网缺乏分级保护、末端漏电会引起总保动作,造成总保投运困难,致使剩余电流保护形同虚设,存在较大的人身、设备安全隐患。因此,全面推进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补装、加强管理工作势在必行。

二、安装目标

为尽快实现农村用电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全覆盖的目标,全镇计划在20144月底前完成全部总保补装工作,20141030日前完成全部农保及户保补装工作。

三、运营管理

(一)安装建设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建设与改造由被保护设备的产权所有者负责。总保由供电部门负责建设与改造;农保和户保由镇、村负责建设与改造。新建农村住房及农业电力线路由各村负责通知与监管,并报镇审核,装设户保及农保。

(二)运行维护

按照“谁所有、谁管理”原则落实管理责任。保护线路设备产权所有者即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管理责任者。

1.总保属供电企业资产,运行维护管理由供电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农保属各行政村(居)集体资产,运行维护管理由各行政村(居)负责,由各行政村(居)落实管理人员,建立台帐,及时记录,原则上每月应作一次试跳检查,农业用电季节增加测试和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超使用年限及时更换,确保农保的投运率和正确动作率。各行政村(居)要及时改造、维修属村(居)资产的农业电力设备,使设备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户保属农户(包括低压工商户等)资产,运行维护管理由农户负责,每月应作一次试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超使用年限及时更换,确保户保的投运率和正确动作率;同时,要及时整改维修内线设备,使线路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各行政村(居)电工要对农保、户保及内线设备的运行维护加强监督和指导。

(三)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先由各村对所辖范围内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情况作一次全面摸排。摸排后,结合实际以村委名义提出改造计划并报镇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建设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同意后,由各村牵头组织实施。

2.综合验收。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补装完成后,由镇政府及供电所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安装验收合格单。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建设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组织进行联合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为3040%

3.资金拨付。通过联合验收合格的,由镇财政一次性拨付到村。

(四)费用安排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补装费用采取“区财政拨一点、镇财政出一点、行政村(居)补一点”的方式解决。其中,总保的购置安装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农保的购置安装费用由各行政村(居)承担,产权属于行政村(居),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区财政一次性补贴50%,村(居)承担50%;户保(除低压工商户外)的购置安装费用由农户承担,产权属于农户,安装完成后由区财政和镇政府一次性补贴购置安装费用的50%,农户承担50%;低压工商户(纯低压工商户,下同)的户保购置安装费用由农户承担。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经发办主任和车头供电所所长为副组长,镇机关各办(中心)主任、经发办副主任(农业)及各村(居)主职干部、驻村指导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具体负责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补装、管理和监督工作。各村(居)要做好农保及户保补装工作的具体实施管理,负责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协调工作。

2.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镇广电站、村宣传栏等途径,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电意识,切实保障农村安全用电,教育农户安装和使用单机独立的农保。对故意使末级保护拒动、私自退出运行或绕越末级保护用电以及末级保护失效未及时更换的,各村(居)要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整改,批评教育仍拒不改者,经镇政府、供电所、村(居)审核同意后,可由村(居)电工执行对其内线设备中止供电,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严格督查考核。将农村末级保护安装率、投运率和完成率与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各村(居)的补装工作进度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8日之前将月报表报送至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建设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投运后的末级保护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车头供电所要对因农户及户保问题导致的总保跳闸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并作为对各行政村(居)及村电工履行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镇领导小组要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的督促检查工作。

 

附件1: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立项申请表

附件2: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及验收要求

附件2-1: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验收记录表

附件2-2: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验收单

附件2-3: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用户验收意见书

    附件3: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工作月报表

 

 

                                    稽东镇人民政府

                                    2014812

附件1

 

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立项申请表

 

村(居):                  (盖章)

 

 

现状情况

 

 

全村现有农户     户,已经安装农保   只,户保    只。

 

 

申请安装

 

 

    根据文件要求,经过调查摸排,全村共需安装农保     只,户保      只(其中非低压工商户户保     只,低压工商户户保       只)

村委会意见:

 

 

 

 

 

               (盖章)

          20148  

镇政府意见:

 

 

 

 

 

                (盖章)

          20148  

   

注:本表请于815日之前报镇经发办吕健处,联系电话:85776865

 

附件2

 

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及验收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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