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府[2015]2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清欠维稳专项行动的
通 知
各村(居)、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推进镇域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2月18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清欠维稳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清欠维稳专项行动的目标和内容
1、行动目标。以打造“零欠薪”为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清薪维权工作,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确保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应得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我镇的清薪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2、范围内容。全镇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比例较高的加工制造、建筑交通施工、餐饮服务、其它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排污整治企业、两次重组企业、租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工资(含最低工资)、是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
二、开展清欠维稳专项行动的方法和步骤
清欠维稳专项行动分宣传、自查、检查、完善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阶段(1月1日至1月10日)
采用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清欠维稳专项行动。全面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薪酬。
2、自查阶段(1月11日至1月20日)
各村(居)、企业组织辖区(行业)内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按规定时间报送镇经发办,特别是对存在明显拖欠、克扣职工工资问题的单位,须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时间长度、人员数量、金额大小、产生拖欠原因及如何整改等情况。
3、检查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村(居)、企业要精心组织力量,对辖区(行业)内所有用人单位开展大摸底大排查,摸底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及时快速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等行为,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镇政府报告:
(1)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累计超过45天的;
(2)企业停产歇业或由于经营者失踪、企业突然关停导致职工工资未支付的。
4、完善阶段(2月6日至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