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关于开展“绿满平水”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绿化、美化村庄,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为切实提升我镇村(居)文明绿化水平,有效改善人居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绿化美化人居环境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绿满平水”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生态平水、养生平水、幸福平水”建设目标,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生态优先、体现特色、兼顾效益的规划理念,落实保护与建设并举的绿化方针,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河道、庭院、宅旁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改善村(居)生产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兼顾经济的原则。要以改善村庄的生态环境作为绿化的第一目标,优先考虑绿化的生态效益,树种选择要以乔木为主,营造村庄森林生态系统;要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空隙地发展小果园、小花园等,发挥绿化的经济效益。

2、坚持因地制宜,反映特色的原则。绿化要与各村的地形地貌、民风民俗、人文景观相协调,针对各自的情况,采用多样化的绿地布局,力求各有特色;对路旁、宅旁、水旁等采取灵活多样的绿化形式,不千篇一律,要自觉保护、发掘、继承和发展各村的特色,形成“一村一品”,充分展示乡村风光。

3、坚持保护为先,改造并重的原则。在村庄绿化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好风景林、古树名木、围村林等原有绿化,避免“毁绿植绿”现象,做到保护为先、改造提升和新建扩建并举。

4、坚持乔木为主,乔灌结合的原则。村庄绿化要注重乡土树种,尽可能选择抗污染性强、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进行“乔灌”配置“针阔”结合,公共场所或不适宜种植乔木的地块可安排一些草坪、花、灌。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村(居)主要出入道路全部绿化,村内主街巷绿化框架基本形成,公共绿化及休闲活动初具规模,村民院落绿荫覆盖,村委、学校等公共场所整体绿化,村(居)空间能绿则绿、能美尽美,形成总量适宜、结构合理、生物多样、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乡村生态网络体系。

(二)任务内容

每村种植绿化的基本任务数:乔木100棵,灌木、草皮600平方米。具体任务内容如下:

1、村(居)道路及河、塘、渠堤岸绿化:进村(居)道路、村(居)内走道可绿化的部位全部绿化,树种宜以乔木为主,配植各类灌木、草皮。

2、公共场所绿化:要做到观叶、观花、观果树种合理搭配、乔木、灌木、花草层次分明、常绿乔木树种与落叶乔木树种相结合。宜选择形态美观、花形艳丽、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树种。

3、庭院绿化:以农户、单位庭院为单位,房前屋后见缝插针,实现庭院绿化。宜多栽各式乔木树种,与果树、花卉相结合,进行复式绿化,打造果树飘香、居所优美生态经济型庭院。

4、卫生死角绿化:对村庄内的陈旧建筑、池塘四周、垃圾厢等卫生死角难角处,宜选用冬青、爬山虎等植物种植,以遮挡进行美化。

四、时间安排

2015312——20151130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按照“镇指导、村落实、户参与”要求,各村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协调。为确保“绿满平水”专项行动顺利推进,成立平水镇“绿满平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各村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各驻村指导员、村(居)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发办),张永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春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工作班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窗、横幅、会议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着力把开展“绿满平水”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途径讲清楚,增强社会各界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使广大群众真正更加主动地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用自己的双手,改善生产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0932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