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党工委〔2015〕19号
中共湖塘街道工委 湖塘街道办事处
关于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深化三河整治
提升河道水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重构重建”的决策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深化三河整治提升河道水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区委办〔2015〕3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为巩固去年“三河”整治成果,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化三河整治、提升河道水质”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全民总动员、打好攻坚仗、力争大禹鼎”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化三河整治、提升河道水质”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彻底清除河道内各类垃圾、漂浮物、障碍物、构筑物及河岸垃圾、违章建筑等,重点突出“黑臭河”整治提升,断面水质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河道“三清”(水清、面清、岸清)目标,致力打造“生态湖塘、美丽湖塘、幸福湖塘”。
二、整治时间
2015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1.全面清除垃圾。河道内无垃圾、病死动物、水葫芦等漂浮物,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无各类垃圾、病死动物。
2.全面清除河障。河道内无沉船、船屋、违法拦河坝、废弃箔桩、禁养区网箱、河蚌、围栏养殖设施等障碍物;河道内无明显淤积。特别对随意停泊的农用自备船舶,要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清理一部分,保留一部分,实现船只统一定点停泊,统一登记编号,统一集中管理,规范有序使用。
3.全面拆除违章。结合“三改一拆”,全面拆除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4.全面提升水质。通过截污堵源、疏拓河道、沟通水系、增强流通等手段,整治提升“黑臭河”,全面清除水体黑臭现象,逐步消灭Ⅴ类、劣Ⅴ类水质,持续改善水环境。
5.全面建立长效。建立健全河道沿岸垃圾收集处理及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4日前)
周密部署,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逐级召开街道和村(包括村民代表大会)专题会议,在最大范围内全面动员部署“深化三河整治、提升河道水质”工作。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和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深化“三河”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2.踏河普查阶段(3月15日—3月20日)
严格按照省、市、区“三河”清理验收标准,广泛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踏河普查”行动,全面摸排区域内每一条河道,全面建立“一河一档”,确保区域内不留盲区、死点。
3.制定方案阶段(3月21日—3月31日)
根据省、市、区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要求,依据“踏河普查”情况和1月份水质监测结果,县级河道、断面监测结果有1个为Ⅴ类或劣Ⅴ类的河道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每位河长要深入实际,严格把关,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3月31日前上报街道治水办。(见附件1)
4.深化整治阶段(4月1日—5月31日)
4月底前,全面完成河道及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垃圾、漂浮物、沉船、船屋、违法拦河坝、废弃箔桩、禁养区网箱、河蚌、围栏养殖设施等的清理工作;5月底前,全面完成河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作,完成河道淤泥(指河床明显淤积)清理和破损河坎修复工作,必须达到“三河”整治标准。对在2个月内无法全部完成的其他工程措施,如河道清淤、生活污水治理等必须启动建设,并排定计划表、时间表、进度表。
5.长效管理阶段(常年)
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深化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党工委〔2015〕 号)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每条河道“河长”、“保洁员”,做到“人员、经费、责任”三落实,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的“河长”公示牌。建立河道长效保洁和巡查机制,做到“河长”一周一巡查,“保洁员”常态化保洁,并认真做好日志记录。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三河整治、提升河道水质”百日攻坚行动,是我街道继去年“三河”整治后又一重头戏。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发动、合力攻坚,并提供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与支持,花大力气、大投入打赢今年首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