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府[2015]19号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后备力量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军事斗争准备,根据柯桥区人民政府、柯桥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印发2015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绍柯政发 [2015] 1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民兵整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是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强军目标为引领,着眼应战准备、应急反应与参建支建“三时一体”的需要,集中开展民兵组织整顿,规范队伍组建秩序,落实“三个现地”组训和重要目标协防演练,理顺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各项保障,达到编组布局科学、兵员结构优化、人员相识相知、整体建设规范的目的,依据我镇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原有的民兵编组情况,集中开展民兵组织整顿,编实编强各类队伍,为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质量指标
(一)任务分队落实。每支任务分队做到定任务、定编组、定单位、定人员、定装备,任务对口、专业匹配、人装合一,对接关系明确。
(二)人员相识相知。达到官官相识、官兵相识、兵兵相识,每个兵员做到任务知、岗位知、协同知。
(三)兵员结构优化。专业技术兵比例不低于基干民兵规划总数的70%,任务明确分队专业对口率、退伍军人比例分别达到80%和65%以上,超龄人员比例下超过10%。
(四)人员在位达标。
(五)整体建设规范。
三、民兵编组
(一)编组单位。凡生产经营稳定、管理组织健全、适龄人员较多的企业,均应建立民兵组织;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的企业,以行政村和居委会为单位,建立民兵组织。
(二)编兵人员。常住户口的青年,凡符合条件的都要编入民兵组织;在企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只要申办暂住证,在相对固定用工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编入民兵组织,本省非本地籍的不超过15%,外省籍的不超过10%,便于管理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