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科室、队、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干部行为、规范工作运行程序,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新修订的《绍兴市柯桥区统计局内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绍兴市柯桥区统计局内部管理制度》
绍兴市柯桥区统计局
2014年12月22日
绍兴市柯桥区统计局内部管理制度
办文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收文发文办理工作程序,促进局机关办文行文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来文处理
(一)凡发送本局的公文,均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登记、编号,加贴文件传阅单,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签署意见。
(二)公文的审批按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重要的公文由办公室报局主要领导阅批;其余的公文由办公室按各线职能批送分管领导办理,并报局主要领导阅知。
(三)审批公文应提出明确的批示意见。对于请示性公文,圈阅或签名则表示“同意”;对于报告性公文,圈阅或签名表示“已阅知”。
(四)凡报送本局的公文,均应经办公室按办文程序批送。未经办公室批送的公文不予办理。已直接报局领导或科室、队、中心需由局办理的公文,须送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程序补办手续。
二、发文程序
(一)综合性的事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拟稿;各科室、队、中心职责范围内的文稿,由各科室、队、中心负责拟稿;涉及两个或两上以上科室、队、中心工作职责的文稿,由为主科室、队、中心会同有关科室、队、中心拟稿,或协商确定。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科室、队、中心拟定的公文严格把关。
(二)以局名义发文的,经办公室核稿,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签发;以党组名义发文的,统一由办公室拟稿,经党组成员核稿后由党组书记签发。
三、办文要求
(一)办公室文书对已阅批的文件应归类整理,根据局领导阅批意见送承办的科室、队、中心室或组织传阅。
(二)传阅文件要求迅速及时,办公室接文后,一般应在当天组织传阅;各科室、队、中心接文后应及时传阅,时间不超过一天,阅完后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应用钢笔或水笔在传阅单上签字,并注上退件时间送回办公室。阅件人未经办公室文书同意,不得自行截留传阅文件;传阅过程中,办公室文书负责督促检查,并适时调整传阅顺序,以免影响传阅进度。
(三)对需承办的文件,承办科室、队、中心在不影响有关科室、队、中心阅文的前提下,可在承办结束时退回,或复印后退回。科室、队、中心收到需承办的文件、局领导批示件后,除有时限要求之外,承办科室、队、中心一般应在2天内提出办理意见;来文处理结束后,文书按有关规定分类归档,并妥为保管。
(四)公文签发后,由办公室负责编号、打印、分发,拟稿科室、队、中心负责校对、装订,并写好抄报、抄送单位的信封,截文日期以文件签发日期为准。
(五)凡以本局名义印发的文件材料,包括专项工作材料,都须一式二份连同原稿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文书按规定整理归档。
(六)文件涉及密级的,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各科室、队、中心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工作。原制度与之相抵触的,按此制度执行。
印章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印章管理,促进印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印章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二、凡涉及经济活动中资金及政策性问题、重要证明材料、有关数据等事项,需出具局意见的,经分管局领导审核,报请局长签字同意后加盖印章;其它以局名义对外发送的各种公文、公函、申请等,由主办科室、队、中心报请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
三、特急件需特办加盖印章的,遇局领导不在单位时,凭局领导电告加盖印章,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四、需开具介绍信、一般证明材料的,由使用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加盖印章。
五、办公室文书负责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工作。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各科室、队、中心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工作。原制度与之相抵触的,按此制度执行。
印章使用申报单
编号:20 ( )
材 料
名 称
材料
类型
公文/公函/证明/其它
送达
单位
主 要
内 容
申报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干部学习制度
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建设学习型机关,是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和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统计部门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优质服务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学习,根据中央、省、市、区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把握精髓。坚持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为重点,特别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领导带头,全员参加。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以强化制度约束、完善激励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开展党员干部全员学习,努力形成人人讲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以人为本,提高素质。坚持把学习与推进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干部业务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着眼于党员干部全面发展,实行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学什么,突出学习的针对性,丰富学习内容,努力打造作风过硬、善于干事、团结和谐的党员干部队伍。
(四)问题导向,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增强问题意识,树立问题导向,立足本职岗位,着眼能力培养,学以致用,知行统一,将学习的成效体现在促进各项工作和解决突出问题上。
(五)分类推进,形式多样。坚持统筹兼顾,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 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研讨与实践调查相结合,做到分层次、分类型,多渠道、多形式,有组织、有计划。
二、学习重点
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风党纪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中央、省、市、区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其他时事政策;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国史和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社会管理等领域新知识;学习统计业务知识;研讨经济社会和统计改革发展的理论实践问题。
三、学习形式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中心组学习以集中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形式,局党组书记是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全年不少于15天,中心组成员年参学率不低于85%。根据学习需要,中心组学习可扩大至部分或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精读1本理论著作、撰写并提交1篇高质量的理论文章、上党课或作专题辅导报告至少1次。
(二)干部集中学习会
不定期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区级政府重要精神;组织党员上党课、举办专家学者专题讲座以及各种形式的辅导报告会。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干部参学率不低于85%。
(三)统计论坛
围绕重点学习内容,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积极举办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各种统计论坛活动。每个月举办1次,重点围绕统计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专题研讨工作方向和任务举措。鼓励中层干部、年轻干部主讲。
(四)党支部学习与个人自学
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组织落实党员干部参加全局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本单位学习应使用专用笔记本,认真记录相关内容,以备查阅。鼓励个人自学。全局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自学活动。
(五)调查与研究
局党组每年确定调研课题,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主持1项重点调研课题,撰写1篇调研报告,全年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40天。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制度,专业科室负责人每年负责完成1项调研分析专题;其他干部每年至少撰写1篇统计分析(专报)、工作心得或民情调查报告(日记)。
(六)加强机关干部培养培训
抓好公务员的初任、任职等经常性培训。委托党校(行政学院)或高校开展机关干部轮训,每年举办若干期业务培训班,确保机关干部每年能参加一期业务培训。组织干部多岗位锻炼。加大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增加干部的阅历和工作经历,提升工作能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要把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机关建设总体部署,每年初研究确定年度学习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每位局党组成员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学习,带头参加学习、带头作形势政策报告、带头讲党课,在真学深学上作示范。局党支部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学习活动安排、服务和保障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接受上级组织检查,支部做好相关工作和日常督促提醒。建立支部学习签到制度,对组织学习好的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提醒。
(三)强化激励和约束
对学习认真、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表彰,特别优秀的要作为典型加以宣传;对获得领导批示表扬、评上奖项或在学术杂志上发表的统计分析报告、信息、调研文章,在一定范围公开表扬撰写人;将干部的理论素养、分析能力和学习调研成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及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重视学习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和警示。
外出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机关办公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局机关各级干部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组织无实质性内容和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外出学习考察,不参加名为培训实为游玩或不涉及本局工作业务的培训、考察、会议。
二、局领导离开城区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半天以上的,须报告局长;离开本区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的,按区委办、区府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科室、队、中心负责人离开城区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半天以上的,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
四、局机关其他干部职工离开城区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半天以上的,经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的,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
五、局领导请事(病)假半天以上的须报告局长;科室、队、中心负责人请事(病)假半天以上的,须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
六、局机关其他干部职工请事(病)假半天以上的,须经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的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
七、局机关干部职工离开城区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半天以上的和请病(事)假须事先办理好《外出请假报告单》,并送办公室留存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事后申述,补办手续。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各科室、队、中心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工作。原制度与之相抵触的,按此制度执行。
外出请假报告单
编号:20 ( )
事 项
时 间
去 向
主要
内容
申报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费用开支的合理、规范和透明,更好地完成各项接待交流任务,按照“热情、周到、安全、节俭”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务活动范围为上级部门领导或综合性团组来我局考察、调研、考核等;兄弟县(市、区)统计部门领导或组团来我局考察、调研等;由我局承办的大型会议和活动;局领导邀请的重要来宾;其它应由我局负责接待的公务活动。
二、重要来宾来我局,有关局领导和科室、队、中心应在接到通知的当天及时报告局长。区委办、区府办规定需上报的,有关局领导和科室、队、中心应在接到通知的当天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上报区委办、区府办。
三、省级部门副厅及以上、绍兴市和兄弟县(市、区)统计部门主要领导来我局考察、调研等,由对口业务分管局领导负责制订总体接待方案,其中业务接待方案由对口业务科室、队、中心提出,公务接待方案由办公室提出;总体接待方案经局长批准后实施,其中对口业务科室、队、中心落实业务接待工作,办公室落实公务接待工作,对口业务分管局领导负责总体接待工作。
四、公务活动接待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其中,局领导直接交办的接待任务,由办公室安排和经办;科室、队、中心业务工作中需要安排接待的,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业务科室、队、中心具体经办。
五、公务接待活动应安排在接待定点酒店。住宿按上级部门厅级及以上领导安排单间、其他随员安排标间标准执行,其他公务接待根据客人要求安排住宿,费用一律自理;就餐原则上一批客人只接待一次,陪餐人员应从工作需要出发,严格控制。
六、公务接待活动标准按县有关规定执行。定点酒店(饭店)签单人一般为办公室主任,特殊情况由局办公室主任指定人员签单。
七、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务接待活动支出明细记录,接待费用由办公室填写报销单据,统一结算。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各科室、队、中心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工作。原制度与之相抵触的,按此制度执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科学合理地使用车辆,规范车辆的日常管理,节约车辆费用支出,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努力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切实保障本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车辆调度
(一)局机关车辆均为公务用车,为局机关开展工作服务,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各科室、队、中心公务用车均须事先填写《出车调度单》,由科室、队、中心负责人签字后送办公室安排,其中长途用车(区域及越城区范围以外)应提前一天申请;办公室无法安排车辆应提前告知申请用车的科室、队、中心,办公室首先保证急事用车。
(二)为方便工作开展,科室、队、中心工作用车原则上由办公室先安排申请用车科室、队、中心的分管线车辆,确需使用其他车辆的,再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三)局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家中有特殊情况急需用车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办公室视情况安排用车。
二、车辆停放
(四)局机关所有车辆均实行定点停放。各车停放地点由办公室按既有安全保障,又方便工作开展的原则确定。
(五)车辆定点停放时间为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至次日早上,切实做好国庆、春节等长假期间车辆定点封存工作(除确须工作用车及值班车辆外)。
(六)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车辆定点停放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未按规定实行定点停放而造成的车辆丢失、媒体曝光、群众举报、上级通报的,对应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三、车辆维护
(七)驾驶员平时应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与保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出车前做好各项准备,保持车辆清洁。
(八)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车辆加油、保险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车辆修理先由驾驶员提出,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原则上应先申报同意后方可到定点修理厂修理。属维护性保养或一般性修理项目,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属车辆大修须经局分管领导审核,报局主要领导同意。过路费、差旅费、加班费等费用报销须附《出车记录表》,并经办公室负责人核实认可后方可经入报销程序,办公室对车辆费用按车号单独立账。
四、工作纪律
(十)严禁公车私用,机关干部不得要求驾驶员私用出车,对未经批准或以工作名义公车私用的,驾驶员应拒绝并及时向办公室汇报。严禁公车私驾,凡非局机关专职驾驶员的本局机关干部职工一律不得驾驶局机关公车,违规驾驶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驾驶员要服从统一调度,保证通讯畅通,养成良好的服务习惯。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局驾驶员休息室待命,因故需要离开的,应向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的干部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十二)驾驶员未实行定点停车、私自出车或无故拒绝出车,由办公室根据产生的后果大小,直至解除驾驶员聘用合同,并由驾驶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各科室、队、中心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工作。原制度与之相抵触的,按此制度执行。
附件:1.出车调度单
2.车辆维修申请单
3.出车记录表
附件1:
出车调度单
编号:20 ( )
日 期
车号
驾驶员
去向
主要
用途
申请人
科室、队、中心负责人签字
办公室
审 批
附件2:
车辆维修申请单
编号:20 ( )
车 号
时 间
估算金额
维 修
项 目
申请人
审核人
批 准 人
附件3:
绍兴市柯桥区统计局出车记录表
日期
节假日
目的地
用车人
20 年 月
车号:
驾驶员:
月初里程数:
月底里程数:
本月里程数:
审核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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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资产管理,实现资产优化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浪费,维护局机关资产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资产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结合本局实际,主要是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摄影机、投影仪、录音笔等专用设备。
(三)虽不属于以上各类,但符合资产管理的其他资产。
二、资产购置
(四)各科室、队、中心因工作需要配置资产的,须由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事先向办公室申请,并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出具办理建议后送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政府性)采购。
(五)属于大额资产购置的,须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
(六)经批准购入的资产由办公室专人登记入账后交付申请科室、队、中心使用。
三、资产保管
(七)资产日常管理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线领导须保管好各自使用的资产,同时监督好线上资产的使用情况。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本科室、队、中心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工作人员须保管好各自使用的资产。如发生资产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说明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八)局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时,须及时办理所使用资产的移交手续。对于使用年限已久确需报废的,按照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资产清查,对科室、队、中心申报的实物资产与账面资产进行核对,根据核对情况及时调整资产登记,并在局内公示。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保障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管理
(一)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由统计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本科室、队、中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设备管理维护
1、各科室、队、中心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存放在各科室、队、中心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等设备,科室有义务保证其安全并提供使用环境,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未经统计数据管理中心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变更其配置、位置、接线等。
3、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使用人或保管人有使用权,其维修由统计数据管理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其他科室、队、中心人员不得擅自开机维修或联系他人维修。
4、各科室、队、中心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发生变更需向统计数据管理中心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办公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如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办公软件)要按照《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的要求实施。
6、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爱护计算机与网络设备,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发现泄密问题,应及时向局保密领导小组报告;每天下班时或加班后要及时关闭计算机,断开电源,防止火灾发生;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
7、全局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系统病毒防范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8、各科室、队、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计算机网络和安全保密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或越权操作,不得损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危害国家安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二、计算机网络管理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内容
1、局内部局域网的管理。主要工作为:局域网的日常维护,网站和网上直报系统的日常维护,网站和网上直报系统的功能开发与技术升级,服务器数据资料的整理、贮存、备份、安全保护,网络设备的维护保养,专业人员的网络知识培训、业务指导。
2、局内部网与区府信息网的接口管理。做好与区府电子政务中心的业务沟通工作,保证与区府信息网互联畅通,确保整合在区电子政务中心的OA系统和网站系统的安全稳定使用。
3、局内部网与省、市统计专网的接口管理。做好与省、市统计专网业务沟通工作,保证与省、市统计专网联系畅通,确保企业一套表,名录库等业务系统的正常使用。
4、交流网络接口管理。做好沿海、省内两个统计交流网络的资料网上交流工作,保证与交流网络成员单位的互联互通,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安全上传、接收。
5、镇(街道、开发区)网络接口管理。做好乡镇VPN通道的通畅,保证各镇(街道)与统计系统网上直报系统,一套表系统等各类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数据信息的安全交流。
(二)计算机网络信息更新
准确、完整、及时加载各项信息,保证网页内容时效性,应在各类信息生成的第一时间按要求加载到网上。具体要求:
1、内部产生的信息
①本局文件:按文件审批单规定的公开范围,在网上公开。
②统计信息类文章:按领导审批的公开范围,在网上发布。
③月度资料:三套月度资料,即《柯桥区统计信息――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柯桥区统计信息――工业经济效益》、《柯桥区统计信息――服务业》,制作电子版在网站公布。
④年鉴资料:当年出版的年鉴就在当年的10月底前完成电子版的制作,并在当年将电子版在网站公布。
⑤历史资料:各次普查,若干年的历史资料汇编等重要的历史性资料,在资料整理工作结束后,都要制作符合网上发布要求的电子版本,并及时上网。
2、外部资料
①统计信息:采集统计内部的各类信息,通过筛选后摘取有参考价值、指导意义的内容,及时在网上公布。
②经济信息:采集国内外各类最新的重要经济信息,通过筛选后摘取有参考价值、指导意义的内容,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工作职责
1、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采用分工负责的方法管理,把各项管理职能落实到各科室,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所承担职能的责任人。
2、局内部文件、统计信息、工作动态、通知的信息加载工作由办公室收集、整理、加载。
3、月度资料,年鉴以及经济信息由综合科收集、整理、加载。
4、普查资料、历史资料由普查中心提供,并由普查中心收集、整理、加载。
5、交流网络信息由综合科收集、处理、加载。
6、镇(街道)网络信息、数据传送由各职能科室收集、处理、加载。
7、网上公文流转制度,根据区政府OA系统运转的相关要求进行无纸化办公。
8、局内全体工作人员都有维护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转的义务,不得引入、使用对网络正常运行产生危害的软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