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镇食安职能部门:
现将《漓渚镇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漓渚镇肉品和水产品安全
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全镇肉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上级各食安委有关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的实施精神,我镇于2015年2月底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程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肉品和水产品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整顿和规范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镇肉品和水产品消费安全。
(二)目标任务
各行政村、居委会、各食安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着力抓好动物养殖、畜禽屠宰,肉品和水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监管,加大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具体做到“六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各食安职能部门各自做好监督检查、明查暗访,与村基层责任网络排查密切结合,对辖区内主要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面、细致排查,摸清底数。
2.开展一次责任培训。各食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对从事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人员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诚信教育。可通过采取告知(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引导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人员落实主体责任。
3.开展一次主题宣传。各食安职能部门要协助各村(居)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普及肉品和水产品安全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主动拒绝非正规渠道出售肉品和水产品行为,提高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
4.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各食安职能部门要会同漓渚镇市场监督所联合对一些肉品和水产品等经营场所开展一次执法检查。
5. 宣传教育一批典型案例。行动结束后,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在镇广电、宣传窗等公共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6.构建一批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总结提升好经验,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
2.私屠滥宰生猪等;
3.收购、运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和水产品;
4.使用过期、变质、回收肉品和水产品及其废弃物加工食品;
5.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品和水产品;
6.在养殖、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及非法使用保鲜物质;
7.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
8.结合监管实际,其它需要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1.畜禽、水产养殖场;
2.屠宰场(点);
3.仓库、冷库等;
4.肉品和水产品交易市场;
5.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6.肉品和水产品集中加工区域;
7.结合监管实际,其它需要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三)任务分工
1.强化畜禽、水产养殖环节整治。要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场管理,严格开展畜禽产品产地检疫,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制度(水产养殖场应填写保存生产、用药和产品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督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等有毒有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动物和有毒有害水产品行为。
2.强化畜禽屠宰环节整治。要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大生猪产品“两证两章”推行力度,规范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
3.强化肉品和水产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整治。要积极协助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肉品、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治理是否存在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和水产品加工食品的行为。要突出重点检查冷库等储存场所的肉品和水产品查验制度落实、台账记录、运载工具消毒等情况,同时要对相关证件、票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对。
4.强化走私冻品综合整治。各食安职能部门要积极加强与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等执法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其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的协管员、食安信息员的作用,对辖区内主要肉品和水产品存储地点、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存储、销售走私肉品和水产品及其他无合法进口证明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市场和冷库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冷库、冷链运输业方的教育引导,实现肉品和水产品入场有审核、进场常检查和出场可溯源。
5.强化依法行政处罚措施。镇畜牧站要积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生产销售伪劣、有毒有害肉品、走私肉品以及伪造、私刻动物检疫章、肉品检验章等涉嫌犯罪的,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惩处犯罪分子。
三、整治步骤
整个“百日会战”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10前)
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镇的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百日会战”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集中排摸阶段(2015年3月10日-4月15日)
各食安职能部门要与各行政村(居)配合集中时段、集中力量,按照《绍兴市柯桥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试行)》(柯食安委办〔2014〕9号)的要求,对辖区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的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并由镇食安办负责将肉品和水产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上报。
(三)上报查处阶段(2015年4月16日-5月31日)
要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若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及时报告区食安委,及时建议处罚,严格开展监管、打击。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10日)
各食安职能部门要与各行政对百日会战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进行总结,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并选择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建立完善一批相关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百日会战由镇食安办统一领导,负责综合协调、行动部署、信息收集、督查督办等工作。镇食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加强督查和指导。要把“百日会战”作为今年的一项我镇食品领域重点工作来抓,群策群力解决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领域的突出问题。
(二)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各食安职能部门要积极与区有关执法单位等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沟通与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快侦办食品犯罪案件步伐,
(三)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各食安职能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积极研究畜禽、水产品养殖扶持政策,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完善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畜禽和有毒有害水产品进入餐桌;落实肉品和水产品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解决肉品走私以及病死猪处理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餐厨废弃物、走私肉品管理、加强食品运输过程和仓储环节监管等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规范信息报送
各食安职能部门要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普知识,加强舆情监测,定期向辖区公布 “百日会战”推进动态情况,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有针对性地介绍大案要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及时、便捷兑现奖金,充分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重视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定期报送,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随时报送。
附件:1.漓渚镇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漓渚镇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计划安排
现将《漓渚镇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漓渚镇肉品和水产品安全
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全镇肉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上级各食安委有关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的实施精神,我镇于2015年2月底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程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肉品和水产品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整顿和规范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镇肉品和水产品消费安全。
(二)目标任务
各行政村、居委会、各食安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着力抓好动物养殖、畜禽屠宰,肉品和水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监管,加大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具体做到“六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各食安职能部门各自做好监督检查、明查暗访,与村基层责任网络排查密切结合,对辖区内主要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面、细致排查,摸清底数。
2.开展一次责任培训。各食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对从事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人员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诚信教育。可通过采取告知(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引导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人员落实主体责任。
3.开展一次主题宣传。各食安职能部门要协助各村(居)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普及肉品和水产品安全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主动拒绝非正规渠道出售肉品和水产品行为,提高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
4.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各食安职能部门要会同漓渚镇市场监督所联合对一些肉品和水产品等经营场所开展一次执法检查。
5. 宣传教育一批典型案例。行动结束后,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在镇广电、宣传窗等公共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6.构建一批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总结提升好经验,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
2.私屠滥宰生猪等;
3.收购、运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和水产品;
4.使用过期、变质、回收肉品和水产品及其废弃物加工食品;
5.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品和水产品;
6.在养殖、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及非法使用保鲜物质;
7.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
8.结合监管实际,其它需要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1.畜禽、水产养殖场;
2.屠宰场(点);
3.仓库、冷库等;
4.肉品和水产品交易市场;
5.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6.肉品和水产品集中加工区域;
7.结合监管实际,其它需要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三)任务分工
1.强化畜禽、水产养殖环节整治。要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场管理,严格开展畜禽产品产地检疫,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制度(水产养殖场应填写保存生产、用药和产品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督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等有毒有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动物和有毒有害水产品行为。
2.强化畜禽屠宰环节整治。要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大生猪产品“两证两章”推行力度,规范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
3.强化肉品和水产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整治。要积极协助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肉品、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治理是否存在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和水产品加工食品的行为。要突出重点检查冷库等储存场所的肉品和水产品查验制度落实、台账记录、运载工具消毒等情况,同时要对相关证件、票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对。
4.强化走私冻品综合整治。各食安职能部门要积极加强与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等执法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其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的协管员、食安信息员的作用,对辖区内主要肉品和水产品存储地点、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存储、销售走私肉品和水产品及其他无合法进口证明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市场和冷库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冷库、冷链运输业方的教育引导,实现肉品和水产品入场有审核、进场常检查和出场可溯源。
5.强化依法行政处罚措施。镇畜牧站要积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生产销售伪劣、有毒有害肉品、走私肉品以及伪造、私刻动物检疫章、肉品检验章等涉嫌犯罪的,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惩处犯罪分子。
三、整治步骤
整个“百日会战”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10前)
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镇的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百日会战”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集中排摸阶段(2015年3月10日-4月15日)
各食安职能部门要与各行政村(居)配合集中时段、集中力量,按照《绍兴市柯桥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试行)》(柯食安委办〔2014〕9号)的要求,对辖区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的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并由镇食安办负责将肉品和水产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上报。
(三)上报查处阶段(2015年4月16日-5月31日)
要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若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及时报告区食安委,及时建议处罚,严格开展监管、打击。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10日)
各食安职能部门要与各行政对百日会战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进行总结,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并选择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建立完善一批相关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百日会战由镇食安办统一领导,负责综合协调、行动部署、信息收集、督查督办等工作。镇食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加强督查和指导。要把“百日会战”作为今年的一项我镇食品领域重点工作来抓,群策群力解决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领域的突出问题。
(二)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各食安职能部门要积极与区有关执法单位等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沟通与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快侦办食品犯罪案件步伐,
(三)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各食安职能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积极研究畜禽、水产品养殖扶持政策,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完善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畜禽和有毒有害水产品进入餐桌;落实肉品和水产品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解决肉品走私以及病死猪处理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餐厨废弃物、走私肉品管理、加强食品运输过程和仓储环节监管等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规范信息报送
各食安职能部门要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普知识,加强舆情监测,定期向辖区公布 “百日会战”推进动态情况,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有针对性地介绍大案要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及时、便捷兑现奖金,充分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重视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定期报送,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随时报送。
附件:1.漓渚镇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漓渚镇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计划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