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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镇派出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管理措施,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切实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把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作为镇政府重要工作来抓,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镇安监(消防)站配备了专职人员进行消防巡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派出所也要针对辖区和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现状,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并形成方案,一级抓一级,防止走过场和推诿现象,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1、各村(居)要切实担负属地管理职责。(1)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是本辖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应确定一名消防分管负责人,同时确定一名消防管理员,具体负责本村(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时将检查后未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汇总上报至镇安监(消防)工作站。(2)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加强消防宣传教育。(3)加强村级义务消防队建设,加强消防设备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出勤的速度和扑灭初火的能力。
2、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1)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查消防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方法排除消防安全隐患,配齐修复各类消防器材设施。(2)严密制定各类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督查工作,并作好各类台帐记录;(3)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增强员工消防逃生能力;(4)重点整治四类隐患。一是“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二是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消火栓被埋压、圈占、遮挡情况;三是消防设施、器材、标志,损坏严重或损坏数量较多,已降低防火灭火能力的;四是晚间反锁车间大门开工作业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
3、派出所要加强与镇消防安全监督站联系,建立消防监督检查机制,规范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职责权限,对发现的消防隐患监督落实整改,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属于公安执法权限以外的消防安全问题,要及时函告相关部门。
4、教育总支要负责把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内容。督促各中小学校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确保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每学期安排不少于4个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每月要至少刊播一次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
5、卫生院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医疗环境消防安全。一是必须加强重点部位如病房、通道等监管,确保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的正常运行,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二是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报警、灭火、疏散演练;三是加强对病人及其陪住、探视的家属的安全教育;四是病房内使用的其他电、气加热设备,要设专人负责操作、看管,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努力提升消防队伍建设。镇政府已落实专项资金和人员加强消防队伍建设,镇安监(消防)站已落实专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车也在着手进行购置。各村和相关企业也要基本固定义务消防队员,每月检查配备的消防设备,保持设备的完好,每季度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出勤的速度和扑灭初火的能力。每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开展一次培训、二次演练活动,提升义务消防队的应急救灾能力。
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大力开展防火检查,把火灾隐患整改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镇安监(消防)站要充分发挥专职协管员的工作职能,每月对我镇纳税50万以上企业和村级家庭工业集聚点进行消防巡查,做到每月巡查一次,季度联合镇派出所开展夜间闭锁专项突击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管理措施。镇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事业单位的消防检查,杜绝重大消防隐患,减少一般隐患,确保防火安全。镇派出所要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平时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系统、居住出租房、“三合一”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易发领域和场所实施常态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各部门要把发现火灾隐患的整改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人、定时、定措施,彻底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四、着力推进消防安全宣传。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空间和资源,在重大节日期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以及上门检查、开展消防比赛等时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在醒目部位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广告、悬挂防火宣传标语、张贴消防宣传画等,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期火灾及逃生自救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柯桥区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管理措施,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切实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把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作为镇政府重要工作来抓,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镇安监(消防)站配备了专职人员进行消防巡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派出所也要针对辖区和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现状,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并形成方案,一级抓一级,防止走过场和推诿现象,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1、各村(居)要切实担负属地管理职责。(1)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是本辖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应确定一名消防分管负责人,同时确定一名消防管理员,具体负责本村(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时将检查后未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汇总上报至镇安监(消防)工作站。(2)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加强消防宣传教育。(3)加强村级义务消防队建设,加强消防设备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出勤的速度和扑灭初火的能力。
2、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1)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查消防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方法排除消防安全隐患,配齐修复各类消防器材设施。(2)严密制定各类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督查工作,并作好各类台帐记录;(3)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增强员工消防逃生能力;(4)重点整治四类隐患。一是“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二是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消火栓被埋压、圈占、遮挡情况;三是消防设施、器材、标志,损坏严重或损坏数量较多,已降低防火灭火能力的;四是晚间反锁车间大门开工作业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
3、派出所要加强与镇消防安全监督站联系,建立消防监督检查机制,规范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职责权限,对发现的消防隐患监督落实整改,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属于公安执法权限以外的消防安全问题,要及时函告相关部门。
4、教育总支要负责把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内容。督促各中小学校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确保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每学期安排不少于4个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每月要至少刊播一次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
5、卫生院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医疗环境消防安全。一是必须加强重点部位如病房、通道等监管,确保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的正常运行,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二是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报警、灭火、疏散演练;三是加强对病人及其陪住、探视的家属的安全教育;四是病房内使用的其他电、气加热设备,要设专人负责操作、看管,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努力提升消防队伍建设。镇政府已落实专项资金和人员加强消防队伍建设,镇安监(消防)站已落实专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车也在着手进行购置。各村和相关企业也要基本固定义务消防队员,每月检查配备的消防设备,保持设备的完好,每季度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出勤的速度和扑灭初火的能力。每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开展一次培训、二次演练活动,提升义务消防队的应急救灾能力。
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大力开展防火检查,把火灾隐患整改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镇安监(消防)站要充分发挥专职协管员的工作职能,每月对我镇纳税50万以上企业和村级家庭工业集聚点进行消防巡查,做到每月巡查一次,季度联合镇派出所开展夜间闭锁专项突击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管理措施。镇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事业单位的消防检查,杜绝重大消防隐患,减少一般隐患,确保防火安全。镇派出所要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平时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系统、居住出租房、“三合一”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易发领域和场所实施常态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各部门要把发现火灾隐患的整改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人、定时、定措施,彻底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四、着力推进消防安全宣传。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空间和资源,在重大节日期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以及上门检查、开展消防比赛等时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在醒目部位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广告、悬挂防火宣传标语、张贴消防宣传画等,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期火灾及逃生自救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柯桥区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