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6〕37号
签发人:谭 科
关于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幸福水乡文明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上级文明办的要求,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发动广大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广泛宣传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建立广大群众推举、评议“身边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在广大群众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活动形式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挖掘各类“身边好人”,及时推荐上报;我镇将从推荐的“身边好人”中选出优秀候选人上报柯桥区文明办。经区文明办择优推荐至市文明办,由市文明办统一汇总至省文明办,参与“浙江好人榜”、“中国好人榜”等评选。
“身边好人”分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
三、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群众、职工推荐“身边好人”。
2、要对推选的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其事迹真实客观。原则上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每季度上报1名候选人(类别自定),也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上报,同时要注重报送质量。
3、若活动中各村(居)推荐的“身边好人”入选中央、省“好人榜”或省、市“道德模范”名单,我镇将在2016年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村予以适当的加分。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推荐“身边好人”,扎实做好推荐后的核实工作,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身边好人”。
附件:“发现最美柯桥人——柯桥好人榜”人物推荐表
兰亭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1日
校对:潘美萍 共印90份 印发时间:2016年5月31日
附件:
“发现最美柯桥人——柯桥好人榜”人物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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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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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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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一寸彩色 正面免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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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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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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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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