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关于印发
《柯桥区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亭、平水、福全、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为推进美丽生态牧场建设,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我局制定了《柯桥区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
2016年 9月6日


抄送:市农业局、区财政局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办公室 2016年 9 月6日印发
柯桥区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养殖业生态化发展决策部署,推进美丽生态养殖场建设,加快养殖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浙牧畜发〔2016〕17号)和《绍兴市农业局关于切实做好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绍市农[2016]33号)要求,结合柯桥区实际,就我区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根据“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的美丽牧场标准,全面推进美丽生态养殖场建设,原则上在“十三五”期间所有保留猪场要完成创建,对经农业、环保联合验收合格的保留规模鸭场,符合创建标准的也可以纳入创建范围,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达标排放,畜牧业减量提质。2016年计划创建省级美丽生态牧场4家,市级美丽生态牧场2家。
二、创建要求
(一)组织实施。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牵头,规模养殖场业主具体组织实施(2016年美丽牧场创建名单详见附件1)。
(二)方案设计。创建要突出地方文化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有条件的养殖场可结合休闲观光整体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编制方案,形成具有特色的美丽牧场。
(三)创建标准。按照《浙江省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标准(试行)》(附件2)、绍兴市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
三、考核验收
畜禽养殖场完成美丽生态养殖场建设后,及时向区畜牧兽医局提交验收材料并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市畜牧兽医局,《考核验收标准》详见附件3、附件5,考核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验收须在11月底前完成。每年度拟创建场名单由区畜牧兽医局在自愿参与的牧场中筛选产生。
四、扶持政策
对通过考核验收的美丽生态牧场给予一定的奖励。省级美丽生态牧场由省财政给予8万元/个奖励资金,市级美丽生态牧场由市财政给予4万元/个奖励资金,区级不作配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指导。要积极指导畜禽养殖场按照创建标准,“一场一策”编制好创建方案,明确创建内容和措施。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参观交流等形式做好技术服务与指导,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会同有关新闻媒体开展“美丽牧场”系列宣传活动,以省级示范创建为契机,带动省、市两级美丽生态牧场全面创建。
附件:1、绍兴市柯桥区2016年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名单
2、浙江省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标准(试行)
3、浙江省美丽生态牧场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试行)
4、绍兴市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标准(试行)
5、绍兴市美丽生态牧场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试行)
附件1
绍兴市柯桥区2016年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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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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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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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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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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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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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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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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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天天田园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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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镇平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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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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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575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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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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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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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强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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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全镇容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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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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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578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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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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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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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绿理成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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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镇栅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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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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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259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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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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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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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汛桥荣飞畜禽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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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汛桥镇联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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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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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749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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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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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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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香逸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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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镇谢家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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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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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755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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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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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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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镇张土根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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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镇兰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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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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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751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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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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