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2016年度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
通 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
根据《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镇(街道)、平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区委〔2016〕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度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要求
1、按照《2016年镇(街道)、开发区考核细则》,在“自评分”栏填写分值,并附情况说明,在考核时作参考。
2、其它材料:年度档案工作总结。
二、考核方法
1、现场考核单位的确定。由镇(街道)、开发区档案员现场抽签确定现场考核单位及考核顺序,考核时抽查两至三个行政村(居)、社区接受此次检查。
2、考核名次的确定。抽签确定的考核单位按考核组成员的考核分取平均值排名;未现场考核的单位将根据上报的纸质材料和“绍兴市柯桥区数字档案协同管理系统”(已经修改原始密码的请提供新密码)检查情况进行排名。排名顺序将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考虑,最后由局党组审定。
三、考核标准
根据《2016年镇(街道)、开发区考核细则》逐项进行检查打分。
1、镇(街道)、开发区本级室藏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以区档案局收到的纸质文书为准。
2、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档案年检合格率以区档案局收到的汇总表为准。
3、100%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电子档案数据目录上报至区档案局进行登记备份,由区档案局提供已登记备份单位。
四、考核时间
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单位后,考核组将按照抽签顺序于一周内完成对各单位的考核,抽签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6年镇(街道)、开发区考核细则
绍兴市柯桥区档案局
2016年11月16日
抄送:市档案局、区委办、区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