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2016年度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各机关部门:
根据《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区机关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区委〔2016〕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度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要求
1、按照《2016年区机关部门考核细则》,在“自评分”栏填写分值,并附情况说明,在考核时作参考。
2、其它材料:年度档案工作总结。
二、考核方法
1、现场考核单位的确定。根据《绍兴市柯桥区档案局关于印发〈柯桥区“十三五”期间档案接收名册〉和〈进馆序列〉的通知》(绍柯档[2016]12号)附件二,对2016、2017年拟接收档案进馆的单位进行考核。
2、考核名次的确定。抽签确定的考核单位按考核组成员的考核分取平均值排名;未现场考核的单位将根据上报的纸质材料和“绍兴市柯桥区数字档案协同管理系统”(已经修改原始密码的请提供新密码)检查情况电子材料进行排名。排名顺序将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考虑,最后由局党组审定。
三、考核标准
根据《2016年区机关部门考核细则》逐项进行检查打分。其中机关部门本级室藏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以区档案局收到的纸质文书为准。
四、考核时间
考核计划于12月初进行,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现场抽考的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6年区机关部门考核细则
绍兴市柯桥区档案局
2016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