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2017年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区绿委会成员单位:
推进绿化造林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十三五”期间新植1亿株珍贵树的重大任务,是落实市委、市政府系统推进城乡环境“三治一绿”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执行区委、区政府建设生态柯桥,共享品质生活,全面推进“三个柯桥”建设的具体措施。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绿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五水共治”、“四边绿化”、“两路两侧”、森林村庄创建等,深入开展绿化造林、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实施国土绿化工程
全区计划完成造林更新4240亩,其中平原绿化1400亩,森林抚育2万亩,新植珍贵树23万株、珍贵彩色森林1.58万亩,四旁植树7万株。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绿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突出“成片、成线、成景”要求,以城市(城镇)主干道、主要水系、高速公路、铁路、高铁、国(省、区)道路、古道(游步道)两侧和“青山白化”治理为重点,谋划好、落实好国土绿化工程建设,大手笔、大力度推进植树造林和集中式林相改造,努力形成绿化彩化整体效果,全面改善提升城乡环境。
二、全力推进森林村庄创建
围绕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以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为主体,大力推进拆违植绿、见缝插绿、按需补绿和建造片林,使城镇、村庄景观更加丰富多彩。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要求,力争2017年新创市级森林村庄10个、省级森林村庄6个,确保“十三五”期间完成50%以上的村庄建成“森林村庄”,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优化人居品质。
三、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在3月12日第39个义务植树节到来之际,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绿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好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创新举措,在活动载体上求突破,不断提高全民义务植树水平和参与率,努力做到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一是要建立以“定地块、定任务、定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党政机关义务植树责任制,组织党政机关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二是要顺应群众期盼,开辟一批义务植树点,动员干部群众参与义务植树活动,鼓励群众“认建认养”;三是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载体新颖的义务植树活动,营建一批“少先林”“共青林”、“巾帼林”等主题林。
四、大力发展珍贵彩色健康森林
坚持面上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快打造“结构优、景观美、功能强、价值高、健康稳定”的珍贵彩色健康森林。积极开展珍贵树种和彩色森林建设,加强面上造林和示范林、示范点、示范单位培育建设任务,突出在平原地区营造一批相对集中连片50亩或3公里的珍贵树种样板林和彩色森林建设。结合“森林绍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力争在全区新建珍贵树种和彩色森林样板林2-3片(条)。同时,要结合森林村庄建设,以乡土乔木树种为主,彩色树种占有一定比例,绿化植物多样,树种配置合理,四季有彩,季相分明,森林景观优美的彩色森林村庄样板。结合松材线虫病除治,实施森林抚育项目,推进集中式林相改造,促进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
五、坚持科学务实抓好绿化造林
个别地方出现的大树移植、过密种植和截杆造林等现象,既违背科学原理,又易造成铺张浪费。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绿委会成员单位要坚决摒弃追求奢华、违背科学的绿化发展模式,严禁从山上采挖移植大树特别是古树名木用于城乡绿化。要坚持以全冠苗木栽植为原则,杜绝种植“杀头树”。要科学作业设计,做到适地适树、疏密有致、树种搭配合理、绿化养护得当。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绿委会成员单位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绿化造林工作。区绿委办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绿化造林工作的安排部署、实施进度、建设质量、建设成效等情况,并将工作情况列为重点考核内容。请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分别于2、3、4、5、10、11、12月每月20日前将绿化造林活动情况表(见附件)报区绿化委员办公室(区农林局绿化造林科 联系人:尉月琴,联系电话:84126046,传真:84125390)。
附件:1、 镇(街道、开发区) 绿化造林统计报表联络员名单
2、2017年“3.12”义务植树节前后植树活动情况表
3、2017年 月绿化造林进展统计表
4、主要珍贵彩色树种推荐名录
绍兴市柯桥区绿化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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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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