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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轻纺城建管委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区对委2016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全面督查委系统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切实做好委属企业和派驻部门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年度考核按照委属企业和派驻部门两部分进行考核,根据相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量化考核为主,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开展轻纺城建管委系统2016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1.委属企业: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柯桥纺织指数信息有限公司、轻纺城展示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轻纺城联托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2.派驻部门:治安科、运管分处。
三、考核机构
成立轻纺城建管委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海芳;考核组成员由委办公室、市管处、计财处、招商处、规建处、综合执法处、会展宣传处、指数办等有关负责人组成。
四、考核办法
1.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关于2016年区直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意见》(〔2016〕82号)执行。
2.柯桥纺织指数信息有限公司、中国轻纺城展示中心有限公司:考核设基本分100分,内容包括主要工作、评议考核两块。主要工作考核分值为90分,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详见附表;评议考核分值为10分,由委领导对上述两公司进行评议。
3.派驻部门:根据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五、考核时间
六、其它事项
1.对委属企业的考核根据区委办及委相关考核文件精神执行,考核组对照考核细则,重点考核年度的经济指标、公司财务、人员管理情况,同时听取负责人工作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
2.委各处室要根据相关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提供考核资料报委办公室汇总。
3.委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其中开发公司、股份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两公司上报),经党工委会议讨论确定,名额分配见附表。
附件:1.2016年度委系统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安排表
2.2016年度轻纺城建管委直属企业考核实施细则(一)
3.2016年度轻纺城建管委直属企业考核实施细则(二)
4.2016年度委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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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考核对象 |
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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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 |
上午 9:30—11:00 |
轻纺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2016年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意见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依据区委办〔2016〕82号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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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30-4:00 |
轻纺城市场开发 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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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 |
上午 9:30—11:00 |
柯桥纺织指数信息有限公司 轻纺城展示中心有限公司 |
2016年度轻纺城建管委直属企业考核实施细则(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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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30-4:00 |
派驻部门 |
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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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 |
全天 |
汇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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