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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轻纺城建管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创建考核标准责任分解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委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各派驻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根据市、区两级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文明城市创建验收测评工作,现对轻纺城建管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创建考核标准责任分解进行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轻纺城建管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彪
副组长:罗为民、徐海芳、沈玉祥
成 员:谢红霞、马志炎、唐 峰、胡吉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展宣传处,联络员:陈 灵 电话:84561337。
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督查、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
附件:轻纺城建管委文明城市创建考核标准责任分解表
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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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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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责任 领导 |
责任处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0748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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