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一、考核对象
街道全体机关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区对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考核、日常履职考核、领导评议考核等三部分。日常履职考核包括线上工作考核、中心工作考核(含执行纪律考核),街道领导班子不列入领导评议考核对象。
三、考核管理
1.落实考核责任。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建立由街道党群副书记任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街道党政办负责考核结算。
2.明确考核办法。(1)线上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考核(40分),机关工作人员线上工作完成情况,由相应分管领导每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严格考核,未能完成工作要求的酌情扣分。(2)中心工作由各办线负责考核(40分),机关工作人员参与中心工作情况,由各办线根据驻村、联厂以及阶段性工作布置开展考核,未能达到工作要求的,按联系责任酌情对相应人员进行扣分。涉及全区月度排名工作处于全区前三位或末三位的,线上人员与联系人员同等责任加分或扣分。(3)考核结果按月通报,线上工作和中心工作实行累积扣分制、倒扣分办法,在次月10日前由各分管领导、各办线负责人完成对相应人员的考核,考核结果报街道党政办,逾期不报不再扣分,且下一月不得补扣,党政办在15日前公布考核结果。在按月履职考核的同时,结合公务员“日志式”管理,实行领导考评,领导考评分占总得分的20%,具体按“日志式”考评办法进行,取全年平均值计入总分,考评办法见附件1。街道领导班子不设评议分,线上工作和中心工作各按50分考核。
3.党政人大正职领导不列入考核范围,年终得班子成员平均分。
四、考核细则
1.区对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考核
根据区对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职责细分,逐项明确相应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在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出现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分、扣分的,对照考核细则,相关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相关线上人员分别相应加分、二倍扣分。
此项考核以区里的考核结果为依据。
2.执行纪律考核(基本分5分)
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
(1)无正常理由迟到、早退、离岗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机关组织的学习和会议的每次扣1分;发现上班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的每次扣2分;值班未经请假同意擅自缺勤的每次扣1分。
(2)被通报批评、点名通报或被有关新闻媒体作为反面报道的每次相应扣分:街道本级扣1分,区级扣3分,市级及以上的扣5分。
(3)办事出现应办未办,违章办事,或受到群众投诉的,查实一次扣2分;对于分管问题没有及时调处而上交矛盾的,每发现1例扣1分,掩盖事实被发现的加倍扣分。
3.环境卫生工作考核(基本分7分)
(1)根据环境卫生月度考核结果,当月综合排名前二位的村(居、社区)分别加1分、0.5分,当月排名末一位的村(居、社区)扣2分;区考核排名前三位或末三位的村(居、社区)相应加4分或扣4分。
(2)未按要求开展巡河工作,每次扣0.2分,未完成“五水共治”年度工作任务的,每项扣1分,未完成“灭五”任务的,该项不得分;成功取缔家禽养殖、沿河违章搭建的,每例加1分。
4.控违拆违工作考核(基本分5分)
(1)严格控制违法违章建筑,新出现违法违章建筑阻止不力,不及时组织实施拆除的,每出现一起扣1分;按要求完成全年下达给村居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任务的,酌情加分。
(2)未按要求完成征地任务的,扣1-3分。
5.安全生产考核(基本分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