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塘街道办事处
关于实行环境卫生重点村督导员制度的
通 知
各有关村: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实行重点村环境卫生督导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督导员设置
街道对环境卫生重点村派驻环境卫生督导员,由街道机关内除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外的干部组成,按行政村规模,每村设1—4人。
二、督导员职责
1、督促各村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2、督促各村及时整改区、街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做到整改立说立行;
3、加强对所在村环境卫生日常检查,做到每周下村检查不少于3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所在村并督促整改。
附件:湖塘街道环境卫生重点村督导员情况表
湖塘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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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农办 发:部分机关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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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街道党政办 2017年3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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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湖塘街道环境卫生重点村督导员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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