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钱镇委〔2017〕93号
中共钱清镇委员会 钱清镇人民政府
关于“湖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7]62号)和《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 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7]127号)文件精神,打造“河长制”升级版,最大限度发挥湖(库)功能,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工作。
一、目的意义
钱清镇总水域面积5.84平方公里,现有湖泊2个,分别为前大荡和施家荡,水域面积分别为0.1789平方公里和0.1809平方公里;小㈡型水库一座,为青山水库(库容25.67万方);重要山塘3座,分别为月华山塘(库容9万方)、北山山塘(库容6.73万方)、石弄山塘(库容1.95万方)。
推行“湖长制”,打造“河长制”管理升级版,推进“河长”向“湖长”的延伸和提升,有利于巩固“五水共治”成果,强化源头治理;有利于增强公众治水工作获得感,提升治水工作自觉性;有利于更好发挥湖(库)对河流水质提升、乡村美丽经济打造等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功能。
二、主要目标
对我镇范围内的湖泊、总库容在1 万方以上的重要水库(山塘)全面推行“湖长制”管理。
(一)到2017年8月底,全镇湖(库)实现“湖长制”全覆盖,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库)管理保护机制。到2017年年底,全镇所有湖(库)全面消除V类及以下水。
(二)到2018年,全镇重点湖(库)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三)到2020年,全镇所有湖(库)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面建成湖(库)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三、湖长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湖长设置
钱清镇域范围内,前大荡、施家荡、青山水库、月华山塘、北山山塘和石弄山塘全面落实“湖长制”。由镇党委书记朱建刚担任总湖长。
前大荡由区政协主席孟柏干担任区级湖长,广电总台为区级联系部门,镇党委书记朱建刚、党委副书记成诚担任镇级湖长,江墅村村委主任朱伟青任村级湖长。
施家荡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诸剑明担任区级湖长,国安局为区级联系部门,镇长朱国庆、城建副镇长孙君君担任镇级湖长,江墅村书记施国平任村级湖长。
